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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近一个月来,网络上发生了许多争论,“很少回家看违法”的首例案件也于该实施日宣判。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晓辉说,这是对新法的误读,“经常见到或问候老年人”是“软性法”,倾向于提倡而非强制性,不太能回家看刑罚的说法更是毫无根据。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近一个月来,网络上引发了诸多争议,“回家不看违法”的首例案件也于该日宣判。

新法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必须经常看望和问候老年人。 “经常看望和问候老人”的入境法被解读为“回家不仔细看”是违法的,也有说法认为,不回家仔细看,将被处以法律量刑。 这是对新法的误读,“经常问候老年人”是“软法”,更倾向于提倡而非强制,回家看量刑处罚的说法法则更是毫无根据。 记者就这些问题咨询了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晓辉。

“不常回家看看就违法? 律师:更倾向于倡导而非强制”

“经常回家”是不容易的

《好好回家吧》的入境法在网络上引起了很多争论,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即使法律被强制,很多人依然很难抽出时间回家。

网友表示,在深深的纠结中,“我不是不回家,而是有时间回哪里? 企业这么忙。 因为回去必须辞职,家庭、事业该怎么办? ”。 网友说:“像驴子一样工作,双休、休息日总是加班工作。 谁想让我请假回家看看? 说实话,我还是国家机关的员工,什么样的兼职,小员工知道吗! ”。 ……在网络世界里,“忙碌”这个字概括了很多人的心声。

“不常回家看看就违法? 律师:更倾向于倡导而非强制”

除了工作繁忙,回家价格昂贵也是被提及的重要原因之一。 一位网友就自己在南方打工一事表示:“一是因为工作忙,二是因为做好预算回家的价格也很高。 坐火车回家很久,不花钱。 在飞机上太贵了,往返近3000元相当于一个月的收入。 ”。 因此,他需要过年回家,呆几天再赚钱。

“不常回家看看就违法? 律师:更倾向于倡导而非强制”

提倡“软法”而不是强制

张晓辉律师解释说,法律有强制性规范和倡导性规范。 软法不具有严格的约束力和强制力,其逻辑结构常常不完整,其实施不依赖于国家强制力保障,首要依赖于成员的自觉、共同体的制度约束、舆论、利益驱动等机制。 提倡性软法常用于基本法律,表明立法者态度、关爱老年人精神的“经常慰问或问候老人”入法表明立法者重视老年人问题,首要的是老年人缺乏子女照顾,这是社会普遍的情况。

“不常回家看看就违法? 律师:更倾向于倡导而非强制”

首先,这个文案体提倡性软法,只是说应该去看望你的老人,但文案体并没有规定回家看看的次数、程度。 此外,也没有相关的处罚条款。 处罚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

其次,违法和犯罪是不同的概念,如果孩子确实违反了新的法规,就会做出信息表达、宣言性、倡导性的判决。 量刑毫无根据,任何刑罚都需要《刑法》的明确规定,除非《刑法》将不探望老人的刑罚纳入条文。 但是张晓辉认为,没有这个必要,中国的《民法通则》等法律中也有老年人赡养义务的条款,此前与老年人赡养相关的例子多以这样的条款为基础,与精神方面相关的一般还是以信息表达为中心。

“不常回家看看就违法? 律师:更倾向于倡导而非强制”

爱老人需要社会共同努力

北欧等国家也有同样的条款,但根据优越的条件,定量规定孩子和父母的居住距离、访问的时间和次数等,所实施的条款比中国更具刚性。 但是,我国目前存在多种特殊情况,很难进行硬性规定。

张晓辉认为,如果真的需要执行条例,就需要司法解释和细分条文,但现在只需要起到倡导作用。 张晓辉认为,照顾老年人应从具体措施着手。 例如,呼吁推广公益广告和关爱老年人,通过老年人权益保护组织了解老年人的状况,充分考虑社会因素、经济因素、儿童因素采取不同的措施。 如果是经济原因,提供经济援助,如果孩子孝顺父母,可以通过社区、老年人权益保护组织的信息表达来处理。

“不常回家看看就违法? 律师:更倾向于倡导而非强制”

在网上关于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调查中,可以看到77%的参加者支持“经常回家看看”的入境法,重视对老年人的照顾,但是要实现这一点,最终经济、社会的成功变化 (昆明日报记者董宇虹)

标题:“不常回家看看就违法? 律师:更倾向于倡导而非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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