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514字,读完约4分钟

1月5日,中石化接到财政部关于提高石油专款征收点的通知。 根据通知,财政部决定从去年11月1日起将石油特别收益金的征收点提高到55美元。 迄今为止,石油特别收益金的征收点为40美元,但根据中信证券的计算,如果征收点上涨10美元,中石化和中石油将缴纳311亿元的税款。 ( 1月6日《新京报》)

石油特别收益金,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暴利税”。 上调10美元,2大公司可以减少“暴利税”311亿美元。 如今,如果起征点一下子上调15美元,两家大公司缴纳的“暴利税”将超过460亿元。

460亿元是什么概念? 这是发达省份全年地方财政收入的总和,是全国大部分地级市一年的财政总收入,相当于部分央企一年的营业收入总额。

有资料显示,起征点上调后,中石化和中海油利润也将增长16%以上,中石化和中海油利润也将增长10%左右。 也就是说,石油巨头在原有暴利横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暴利空之间,进一步增加暴利收入,假装经营业绩。 最终,它将为这些垄断公司继续维持高收入、高福利、高浪费提供强大的物质基础。

提高石油公司“暴利税”起征点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资源税改革,即由量征收改为价格征收,油企业纳税额有了不同程度的增加。 二是原油价格大幅上涨,从制定“暴利税”政策时的20美元/桶上升到目前的100美元/桶附近,再按40美元/桶征收“暴利税”是不合理的。 三是人工费等费用增加,40美元/桶不存在暴利。

这些理由看起来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在目前的现实情况下,似乎不太充分,还有争论的余地。 因为,征收“暴利税”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增加对下游领域和弱势群体的补贴,平衡社会利益关系。 另一方面是为了缓和公众对垄断公司的心理冲突,促进社会和谐。 资源税改革和原油价格上涨即使给石油巨头带来了一点“不公平”,但与垄断公司对社会资源的占有和控制带来的“不公平”相比,“小巫见大巫”,没有必要为了垄断公司的局部利益而伤害整个社会的公平环境和公心。

实际上,在整个经济特别是实体经济处于“微利时代”的大背景下,将包括石油公司在内的垄断公司的利润控制在一定水平上,限制在一定规模上,非常有利于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和谐。 因为,根据市场规律,如果少数领域长时间处于“暴利”水平,将影响整个经济的协调快速发展。 像近年的房地产市场一样,由于暴利横行,大量资本从实体经济流向房地产业,引起了实体产业的“空去中心化”。 垄断领域受国家政策高度控制,不会有其他资本流入,但这种暴利同样会增加其他领域的价格,增大资源利用的难度,严重损害投资者的投资热情,特别是投资实体产业的热情。 如果可以通过征收

暴利税]来支援和援助相关领域、产业、弱势群体等,就不会让社会利益关系在小领域垄断暴利过高,造成严重失衡,从而损害其他投资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

目前,有关方面迫于垄断公司的压力,调整了“暴利税”政策。 但是,这种调整未必公平合理。 面对垄断领域对社会利益平衡和公共心理的影响,有关方面必须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规范和调整包括石油在内的垄断领域的利益分配行为。 例如,制约成品油价格、控制价格、调节利润、追究各种投资和浪费行为等。 否则,当快速发展实体经济、重视实体经济、振兴实体经济的要求变成一句话空时,社会资本也不会集中精力寻找各种途径牟取暴利的领域,快速发展实体产业。 (谭浩俊)

“谭浩俊:上调石油“暴利税”起征点值得商榷”

中国经济网评论频道正式开放网民投稿,原创经济时评可发送至cepl#mail.ce(#至@ )。 详见中国经济网评论频道招聘广告。

相关注释:

张遇哲:油企业在少交“暴利税”后,应该向人民让利

减税先减少的为什么是“暴利税”?

结构性减税方向不能弄错

(责任编辑:年威)

标题:“谭浩俊:上调石油“暴利税”起征点值得商榷”

地址:http://www.ygfootball.com/ynjj/260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