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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据中国政府网报道,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6日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大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修正案(草案)》。

会议认为,预算法自1995年实施以来,对于规范预算管理、推进依法理财、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起着重要意义。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目前的预算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形势的快速发展要求,需要修改其完整性。

“国务院通过预算法修正案草案 将增强透明度”

编辑的基础如下。

(一)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完备性和透明度。 各级政府的所有收入和支出都必须纳入预算。 除涉及国家秘密的文案外,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预算、决算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

(2)健全财政管理体制。 各级政府之间要建立与财力保障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管理体制。

(三)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做到规范、公平、公开。

(四)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

(五)严格预算执行,规范预算调整,完整的预算审查监督。 会议的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标题:“国务院通过预算法修正案草案 将增强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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