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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骗取出口退税的犯罪活动暗流,不仅金额巨大,而且犯罪过程遍及国内外,涉及面广,不法分子常常表现为集体化、规模化、专业化的“一条龙”犯罪,甚至出现了骗取税款吃饭的犯罪集团。 浙江省公安机关今年以来,连续侦查和破获了5起骗取出口退税案件。 有6亿多国库税金被骗的嫌疑。 5起案件中,4起是靠诈骗吃饭的犯罪组织。

“浙江空壳企业专骗税 退税诈骗暗流涌动”

据《经济参考报(微博)》记者采访,根据出口退税制度的规定,具备“两张单一票”,即海关报关单、出口回收单和增值税专用单,说明已有应税货物出口,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一分罪犯利用海关、外汇、税务等部门各自独立系统,彼此通气少,监管有漏洞,不怕造假,从国库收入中骗钱,牟取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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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暴利诱惑,铤而走险的不法分子日益增加。 以前警方逮捕的多是平时拥有生产出口的实体公司乘机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现在侦查一下,这些诈骗公司多是为了骗税而设立的“空壳”企业,他们的目的是骗税。

浙江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队长黄宝坤表示,出口退税犯罪不同于偷税、抗税等犯罪,后者的犯罪行为人是为了逃避自己的纳税义务,结果往往国家不能征收税款。 骗取出口退税是从国库骗国家出钱。 因为这有很大的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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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我国许多地方不同程度存在骗取出口退税的犯罪活动,大量国库税金被骗。 南方某市警方分析研究认为,1年有700多亿个出口退税,其中约占30%左右的退税涉嫌被骗。 这意味着在该市一年内不法分子从国库收入中骗取了210亿日元左右。 特别是在市场活跃、外向度高的城市和地区,这种犯罪活动猖獗,数量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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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税收犯罪侦查指导科科长王建(微博)波告诉记者,目前诈骗方法不断改制,表现出多个新的优势,第一是:

一是以“外贸”为幌子,将实际成为内销的货物假冒为外销货物的“出口”进行回流,实施诈骗。 这种方法的鲜明特点是“出口”货物体积小、价值高、容易逃过海关监管、容易非法运回国内,通常以电子产品居多。

二是完全没有货物出口,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非法购买“海关报关单”、“出口核销单”实施诈骗。 犯罪嫌疑人利用散户出口不申请积累退税的“出口额”,向不法分子购买“海关报关单”“外销销售单”,通过支付“申请费”虚报收入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国税部门申请退税的“行内”为“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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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利用国家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领域的税收优惠政策、架空出口业务实施诈骗。 国家为了鼓励再生资源领域,出台了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增值税免税或抢先退保政策,但该政策有点被不法分子利用。 他们通过建立相互配套的虚假废旧物资收购、生产公司、外贸企业,由废旧物资收购公司办理虚构收购业务,提供生产公司虚脱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生产公司向外贸企业提供虚脱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外汇收入也一样。

标题:“浙江空壳企业专骗税 退税诈骗暗流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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