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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在线新闻手机、电脑、保健品、玉镯……宅急送3名员工利用职务时,要么用砖头重新包装后送回企业,要么卖货物赚钱,要么偷梁换柱,要么客户拒绝,要么无法联系 日前,3名员工因职务侵占罪被通州法院判决。
转船的东西将近四万元
孙某等3名宅急便员工都是25岁,从小在河北某村一起长大。
年1月14日,孙某利用职务便利,私自打开宅急便企业误送的包裹,用砖头将其中一部手机( 3750元)换成自己的,将包裹送到宅急便企业。
同年3月27日,孙某与同事马某、宗某合作,私自打开包裹,用砖头替换其中的7部手机( 25000多元)作为自己的东西,将包裹送到发货地。
之后,三人将顾客的电脑、保健品、耐克鞋、玉镯据为己有,放入同样的劣质商品后,以未联系顾客或顾客拒绝为由推开,或直接将包裹送回企业。 孙某等3人在3个多月内调包的物品总价值近4万元。
被罚款报复企业
据说在审理案件时,孙先生在企业工作了7年,多次受到表彰,并由此晋升为经理。 但是,由于业务交接混乱,企业管理不完善,另外由于货物仓库爆炸,人手不足,很多商品都丢失了。
据说他作为总经理被罚款了几千元,他的保底工资每月2800元,被罚款后不说业务提成,生活难以继续,为此和两个同乡共谋打包了商品。
调包后的企业觉得很难调查
当被法官问到“打包行李是否会被顾客和企业追究责任”时,孙先生回答说,很多顾客在收到商品后,会直接领取,不调查商品。 “之后,当发现商品被企业投诉时,企业不会直接怀疑快递员。 因为货物快递要经过铁路运输、空运输、仓库等多个环节,调查非常多、复杂。 ”。
判决书称,该事件是因为一名顾客接过砖头后报警的。
3月15日,通州法院判决此案,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马某、宗某有期徒刑2年。 协助贩卖赃物的邢某也因隐瞒或隐瞒罪行而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
标题:“宅急送员工“砖块换手机”获刑 调包物品近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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