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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街某保险企业招牌。 冯磊/东方ic
【财新网(微博)】(记者曹文娟) 3月27日,保监会官方媒体发布了《保监会关于暂停区域保险代理机构和部分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市场准入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暂停地区保险代理企业及其子公司和金融机构、邮政以外的一切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市场准入业务。 《通知》强调支持设立符合条件的中介集团和全国性的保险代理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暂停区域保险代理机构市场准入许可是建立健全保险市场准入退出机制的必然要求,也是管理保险代理市场的迫切需要。 目前的保险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影响了保险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阻碍了保险市场的健康运行。 规范保险代理市场的进入和退出是建立健全市场准入机制的重要文案之一,必须集中精力抓好效果。
另外,尽管各地出现了资本实力雄厚的全国性保险代理企业,但区域性保险代理企业仍占绝大多数。 这些企业的注册资本大部分不足200万元,受资本力量制约,很多没有能力销售杂品,业务规模小,首要集中在车险上,产品同质性严重,容易引起低级无序竞争。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认为,暂停除区域保险代理机构和金融机构、邮政以外的一切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市场准入业务,不仅与管理保险代理市场的其他政策措施相协调,而且是过渡性措施。 暂停期间,保监会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梳理保险代理市场快速发展和监管的经验教训,抓紧调整和修改相关政策法规,力争使保险代理市场准入机制更加科学和规范,更加适合中国市场实际。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还指出,保险代理市场的“小、散、乱、差”问题严重影响了保险市场的效率,破坏了保险业的形象。 但是,保险代理市场多方面,线索混乱,基础薄弱,要彻底扭转局面需要领域和社会群策。 这也是向市场发出确定的政策信号,保监会将稳步推进兼职代理专业化和专业代理规模化,稳步提高代理市场的专业化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
最后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强调,暂停地区保险代理机构以及金融机构、邮政以外的所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市场准入许可不会冲击市场顺利健康快速发展。 近年来,区域保险代理机构和兼业代理机构的准入和退出已经稳定,现有库存基本能够满足市场需求。 拟参与保险代理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设立全国性的保险代理企业或者与现有代理机构建立规范透明的合作关系 此外,保监会将尽快修改《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提高准入门槛,不再设立区域保险代理机构分类,并据此安排各地保监局恢复相关许可工作。
标题:“保监会:暂停区域性保险代理机构市场准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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