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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郭一信
财政部近日发出《关于征收年度国有资本收益工作的通知》,规定需要缴纳国有资本收益的中央文化公司在计算收益前未能弥补上一年度的损失和当年的法定公积金。
《通知》规定了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财政部代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公司今年申报利润的具体流程。 国有独资公司拥有全资企业或者控股企业、子公司的,集团企业或者母公司应当按照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反映的母公司全员净利润,扣除上年度亏损弥补和当年法定公积金提取后,按余额的5%申报。
其中,支付利润基数为负时申报为零,上一年度未弥补亏损时,按公司合并报表期初未分配利润负金额扣除。 关于法定公积金,在公司合并报告中归母公司所有人净利润的10%扣除。 其中,公司申报法定公积金抵扣的,应当弥补上一年度的损失。
对国有控股、参股企业,《通知》规定必须申报分配给国家股的年度股息、红利。 申报前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由股东会对企业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必须依法分配的年度净利润,当年不分配的,应当证明暂时不分配的理由和依据,并出具股东会决议。
财政部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应当在年5月31日前,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应当在股东大会投票后30个工作日内,在6月30日前向财政部文资申报国有资本收益。 文资办理在收到中央文化公司申报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向公司报告。
标题:“财政部规范国有资本收益净利润扣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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