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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中国网援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网站消息,对比近期媒体和公众关注的螺旋藻保健食品有关问题,针对螺旋藻保健食品监测与监督检查结果的不一致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表示,监测和监督检查的程序和作用不同,行政解决在监督检查结果上
针对社会质疑的螺旋藻保健食品监测与监督检查结果不一致的问题,国家食药监局表示,在监督管理工作中,监测和监督检查的程序和作用不同。 监测通过产品抽样检测、群众举报、媒体反映等多种方法,了解和掌握市场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发现可能存在的苗头性问题,进而为监督检查提供重要指导。 监督检查是进一步明确问题的措施,必须经过现场检查、产品确认、监督检查等法定手续,行政解决以监督检查结果为基础。
答复显示,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13个可疑产品进行了监督检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基于对公众负责、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基础上,于3月30日向社会正式公布了监督检查结果。 这些结果是通过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平行检查,严格依法制定程序,以2.0 mg/kg的标准得出的结论。 对一个不合格产品和三个假冒产品依法进行了调查。
对比螺旋藻保健食品铅限量不同于常规保健食品的问题,国家食药监局表示,根据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2-2005 )的规定,不同类型食品的铅限量也不同。 目前,国家批准的以螺旋藻为原料的保健食品产品通常每日食用量为2-6克,按2.0mg/kg的限量计算,食用螺旋藻类保健食品6克的铅暴露量相当于食用牛奶1袋( 240毫升)或鱼类食品约一半( 24克)的铅暴露量 因此,这个限定标准是安全的。 根据1997年公布的“食用螺旋藻粉”( gb/t19619-1997 ),螺旋藻粉的铅限量为2.0毫克/公斤。 目前欧盟食品补充剂的铅限量为3.0mg/kg。
国家药监局表示,我国对保健食品实行审批制,注册审批工作包括受理、现场审计、注册检验、专家审评、审评中心审评、行政审评等6个环节。 其中,国产产品受理、现场审计等工作人员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的注册检验工作由认定的注册检验机构承担。 进口产品的受理以及全部产品的技术审评、行政审批等工作人员分别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部门承担。
对比保健食品审批的相关情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表示,保健食品技术审评工作采用保健食品审评中心人员审评与审评专家委员会审评相结合的模式,目前以审评专家审评为主。 每次参加评审时,评审专家根据相关规定以随机方法从评审专家库中抽取。 登记检验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出具客观、公正、准确的检验报告,有关收款标准由物价部门核定,登记检验机构收取。 2009年1月以后,根据国家规定,保健食品审批不收取任何费用。
回应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经常要求有关人员严格遵守制度,加强对审评审批工作各环节的监督,保证各项制度的落实。 并不断规范保健食品审评审批工作,完善审评审批工作人员机构、制度和程序,落实审评审批职责,提高审评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现场审计、产品技术转让等相关要求。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目前保健食品的安全形势总体上是安全的,但也存在一些非法公司违法添加违禁品、违法违反生产经营现象时有发生,保健食品虚假夸大推广严重等突出问题。
对此,国家食药监局表示将开展专项整治,建立黑名单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切实遵守监管法规规则,全力推进《保健食品监管条例》的出台,抓紧修改符合条例的规范性文件。 严格审批管理,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积极研究分类管理,探索建立“审批制”和“备案制”相结合的产品管理方法。 启动全面提高准入门槛、调整保健食品功能范围、修订功能考核方法和良好的生产规范、规范功能主张的产品技术要求提高计划,开展整理转换工作。 大力开展保健食品科普教育,吸引公共合理费用,保障顾客合法权益。
标题:“国家药监局:螺旋藻检查结果不一致因程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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