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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北京11月29日电(记者安柏、胡俊超)中国海洋石油有限企业相关人士29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向美国海外国家投资委员会提交中海油收购尼克松事件的申请是此次收购批准流程的一部分。 尼克松企业在美国有资产,因此需要美国相关部门的批准。
总部设在加拿大艾伯塔省的油气制造商加拿大尼克松企业27日晚与美国海外投资委员会协商,取消中国海洋石油有限企业和加拿大尼克松企业此前向委员会提交的以151亿美元收购尼克松企业的《自愿联合公告》,并重新提出收购申请
中海油方面没有证明重新提交收购申请的理由,表示在收购批准阶段不会做过多评论。
尼克松企业总部位于加拿大西部艾伯塔省,油气资产分布在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其中一些分布在美国墨西哥湾。 今年7月,中海油与尼克松企业达成协议,中海油将耗资151亿美元收购尼克松企业。 在当时发布的公告中,中海油表示,这笔交易的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法院批准、普通股股东本人或其代理人在特别股东大会上的三分之二多数投票批准、加拿大、美国、欧盟和中国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政府和监管批准。
目前,尼克松股东同意中海油的收购方案。 加拿大政府正在批准中海油收购尼克松事件。 审查期限经过两次延迟,将于12月10日结束。
美国国家投资委员会是美国负责管理外国投资的部门负责审查相关的涉外经济活动
标题:“中海油:收购尼克森需美批准是审批流程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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