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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市黑金”的风暴越来越猛烈了。 中信证券、万家基金、齐鲁银行、江海证券债市大佬相继出事后,易方达基金明星基金经理马喜德、财政部张锐、西南证券固收部原副总经理薛晨也曝光了该事件。 目前,债市风声鹤唳,多家基金企业遭遇巨额回购。 当业界预测金融业将迎来激烈的监管风暴时,4月24日,央行召开监管通报会议,出台稳定债市。 这是否表明债市扫海将“软着陆”?
4月19日下午1点,在“易方达基金经理马喜德与同伴挪用35亿美元资金”的微博上,瞬间升级了债市审计风暴。
微博新闻来自湖南当地媒体《三湘都市报》。 据报道,今年3月11日,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人民法院开庭,易方达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经理马喜德和华宸信托固定收益部原总经理蔡国辉等4人涉嫌挪用任职企业资金35亿元,非法获利4900万元。
检察机关表示,2008年3月至12月,马喜德、蔡国辉等故意贯通,相互合作,多次利用任职企业35亿元资金购买债券,随后低价认购自己设立的长沙摩根投资顾问有限企业(以下称“长沙摩根”) 关于利润,马喜德约占五成,其他人共占五成。
据《中国经营报》记者多方采访,与此事件、代收、养券、过券相关的交易机构有近30多个。
4月25日,长沙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案不是孤案。 随着公安机关的调查,事件将继续发酵。
有一段时间,债市风声鹤唳。
“拔萝卜出泥”
记者获得的蔡国辉辩护人辩护材料显示,工商银行、华泰人寿保险、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吉林银行、郑州银行、襄樊市农联社、广西农联社等多家金融机构出现在交易链上。
记者了解到,年国家审计署在其他事项审计中发现“方便华宸信托固定收益部总经理蔡国辉利用职务向亲属管理的民营公司输送利润5000万元以上”,蔡至此被移交公安机关侦查。
年8月3日,公安部向湖南省公安厅发出《关于蔡国辉等涉嫌经济犯罪立案调查的通知》。 8月15日,湖南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成立“8·”的3”专题组,于去年10月16日逮捕了蔡国辉嫌疑人。 年11月3日,嫌疑人马喜德自愿自首,主动归还赃物。
“马喜德在利益产生中的地位至关重要,其作用不可或缺”接近本案的律师告诉本报记者,尽管马喜德没有在长沙摩根占有股份,但马喜德享有很多好处。 目前,马喜德正在等待审查。
故事还必须从2006年10月举办的债券长期培训班开始。
时任证券固定收益部社长蔡国辉与时任工商银行金融市场部交易员的马喜德相识。 记者了解到,根据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交的《起诉书》,侦查机关当时达成协议,双方利用丙类户在银行间债市谋求个人利益。
2007年2月2日,蔡国辉安排侄子蔡某诉长沙摩根增资至100万元。 长沙摩根工商注册股东是蔡国辉侄子媳妇和郑辉妻子,企业实际控制人是蔡国辉。 郑辉是蔡国辉的下属,当时的新时期证券固定收益部副社长。
2007年5月21日,长沙摩根取得丙类户资格,与长沙银行签署《债券结算代理主协议》。 丙类户是指在债市,除甲类户(主要是商业银行)、乙类户(主要是证券公司、基金、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外,通常企业(主要是非金融机构法人)开设的账户。
丙类户是为了促进市场活跃而推出的,但后来丙类户发展成了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谋取个人利益的通道。 例如,在发行环节取券,在交易环节和金融机构之间开展代持、养券、反券等灰色行为,借机向利益相关者违规送还。
起诉书显示,2007年底,公安机关与马喜德就长沙摩根债券交易的分工和好处达成一致:马喜德负责债券交易的具体指导,明确债券的具体交易要素,如券种选择、买卖时间和价格购买等。 蔡国辉主要负责长沙摩根的整体运营,郑辉、王雄军等负责债券交易的具体联系和操作。 蔡国辉的辩护人表示,4人个人收入分配比例的高低表明了劳动贡献的大小,马喜德的劳动专业性最强,技术含量最高,因此直接决定了债券交易能否盈利,其劳动收入占利润总额的40%~45%。 蔡国辉负责摩根企业的全面管理,因此占25%~30% (包括支付给蔡禹等人的工资等费用)。 郑辉、王雄军因负责具体业务,分别占10%~15%。
据记者采访,此案或与代持、养券、过券相关的交易机构30多家,目前被调查的中信证券固定收益部原董事长杨辉、哈尔滨银行资金市场部人员张守刚、齐鲁银行金融部人员徐大祝等任职机构包括其中,多家金融机构均为交易对象。
记者获得的蔡国辉辩护人辩护材料显示,工商银行、华泰人寿保险、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吉林银行、郑州银行、襄樊市农联社、广西农联社等多家金融机构出现在交易链上。
但是,对于与这些机构相关的深度,还没有了解。
人为设计的复杂过程寻求利益
诉状称,蔡国辉等人将通过直接运输(长沙摩根低价买入、高价卖出安排)和间接运输(安排某交易机构先行盈利,故意亏损)两种方式向长沙摩根牟利。
起诉书显示,2008年3月至12月,公安机关对蔡国辉、马喜德、郑辉、王雄军4人故意贯通、合作,违反《证券法》、《企业法》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规则》的禁止规定,分别 以工商银行、华宸信托、易方达为债券收益发生平台,以新时期证券、中信证券为债券收益转移平台,以长沙摩根为债券收益阻止平台,多次以任职企业资金认购(含认购)债券,本来以各自的任职单位(工商银行、新时期证券企业,
起诉书显示,蔡国辉等人先后通过直接运输(安排长沙摩根低价买入、高价卖出)和间接运输(安排某交易机构先行盈利,故意亏损)两种方式为长沙摩根牟利。 蔡国辉等先后操纵债券交易30余笔,涉及债券10余头、30余家债券交易机构、200余次债券买卖,共占工商银行、易方达企业、华宸信托3家企业资金35亿元,将这3家机构的债券收益输送到长沙摩根共4900万元
涉嫌侵占工商银行债券利润244.5万元。 2008年3月4日,马喜德在得知将从中信银行低价出售070302债券( 3.1亿元)和070405债券( 5.7亿元)的情况下,没有直接从中信银行购买新时期证券,向工商银行认购高价价差产生的利润, 随后,2008年3月12日,蔡国辉安排070208债券0.5亿元的交易流程,故意让新时期证券亏损,人为压低该债券的售价(比当日市场估值大幅降低),买入长沙摩根,以正常价格卖出,获利 其中工行为此将动用9亿余元的资金。
用同样的方法,2008年6月至7月,长沙摩根涉嫌侵占易方达债券利润117万元,易方达认购债券080010,资金约3亿元。 长沙摩根盈利最多的交易是与华宸信托的交易,涉及080418、080420等6个债券,华宸信托购买这些债券共计22.06亿元,长沙摩根盈利4505万元。
这笔利润来源最多的交易备受争议。 公诉机关认为,长沙摩根未与华宸信托签订书面代持协议,所有认购券资金来自华宸信托,债券收益应归于华宸信托的全部。 蔡国辉的辩护人表示,当时行业通用的方法,不需要熟人之间书面达成协议,债券交易通过见票支付、见票支付等方法进行,不出资金也可以进行债券交易。
蔡国辉的辩护人还表示,蔡国辉在口供中表示:“我和马喜德还存在争议‘如果华宸不赚钱,那就合作放屁’。 作为当时刚刚成立的华宸信托固定收益部,采取了目标管理和费用扣除管理的制度,相当于承包,蔡作为当时的负责人拥有很大的自主权。
标题:“易方达马喜德35亿挪用案事涉30余家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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