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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华时报(记者胡笑红实习记者平亦凡)记者昨天获悉,“标准门”在农夫山泉爆炸后,北京律师正式致函浙江省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农夫山泉严重违反《产品质量法》为由,督促该局调查农夫山泉。

北京市京都(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甘清洪昨日向记者确认,他于4月25日通过邮政ems致函浙江省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邵青岛新闻网局长。 甘洪在《关于要求对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违反《产品质量法》的行为依法立案调查的信》中表示,杭州市质监局辖区公司农夫山泉股份有限企业决定将其生产的饮用水包装使用的生产标准为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383 ),国家于2003年已经《瓶子 我国《产品质量法》第13条规定,可能威胁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领域标准。 本法第二十二条还规定客户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咨询,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被投诉的部门应当负责解决。 “鉴此,本律师在此致函贵局,请求贵局依法立案调查农夫山泉严重违反国家《产品质量法》的行为,并公示或书面证明调查情况。 ”

“律师要求杭州立案调查农夫山泉”

甘洪昨天向记者表示,经询问,这封信已在杭州市质监局签署,但目前未收到对方反馈的消息。 他说,杭州市质监局如果不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解决,就必须以该局为被告,依法起诉行政。

“根据最近媒体的报道,农夫山泉违反国家标准的事实已经确定,也有专家称农夫山泉应该先纠正,但迄今为止,相关执法机构未对农夫山泉采取任何行动。 ”。 甘洪告诉记者,这件事的核心在于地方保护主义。

甘洪说,这次投诉行为的主旨是:一、地方政府部门希望与情报机构保持良性互动,排除地方保护主义干涉,传播法律至上、人民利益至上的理念。 在媒体如此大范围地跟踪报道的情况下,至少应该调查验证媒体提到的问题,并按照法律规定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 二、地方政府部门应当与法律界保持良好的相互信任和交流,对律师以诉状形式提出的法律问题,也要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不能忽视和敷衍。

“律师要求杭州立案调查农夫山泉”

(京华时报)

标题:“律师要求杭州立案调查农夫山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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