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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礼辉:互联网金融必须纳入比较有效的监管之中

“我自己认为,网络金融对以前流传的银行领域业务的冲击,一言以蔽之,就是技术的脱媒。 ”5月18日,在北大光华管理学院举办的“金融改革与创新高级论坛”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中国银行原行长李礼辉说。

李礼辉表示,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金融,所以必须按照金融业、金融机构实行统一监管。 “金融业务有其特定的风险,具体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也应该包括信任风险和市场风险,因此有必要包括比较有效的监管。 ”。

今年以来,互联网金融监管提上日程,已经完成监管,相关部门也已开始调查工作。

针对互联网金融监管,李礼辉提出必须首先界定互联网金融的性质。 如果是存款类产品,经营机构应该具备银行类金融机构的资格和资格,应该支付存款准备金。

其次,互联网金融监管必须多次下线:一是不得以互联网金融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等活动。 二是市场资金价格不异常波动,影响市场资金流动性,提高实体经济融资价格。三是确保网上市场公平竞争,切实维护金融顾客的合法权益。

“原中行行长李礼辉:网络金融抬高融资价钱”

“互联网金融对以前流传下来的商业银行产生了鲶鱼效应。 ”。 李礼辉表示,互联网金融将加速利率市场化,不能颠覆以前流传下来的金融业,反而会迫使商业银行转型和进步,形成新的金融业生态。

李礼辉表示,互联网金融对之前流传下来的商业银行冲击很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瓜分市场,包括客户和存款。 数据显示,今年3月底,余额宝总规模5413亿元,客户数达到8100万元,为用户累计实现利润75亿元,其中一季度客户利润57亿元。

“原中行行长李礼辉:网络金融抬高融资价钱”

第二大影响是提高融资价格,影响银行的收益和收入。 网络金融是对以前流传的金融市场 的直接干预,是金融资源的重新分配。 特别是在干预初期,一些金融产品的利率将会上升,融资价格和价格将会上升。

标题:“原中行行长李礼辉:网络金融抬高融资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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