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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记者从财政部获悉,中央财政支持中小企业资金规模快速增长,从2008年的49.9亿元增加到去年的约150亿元,6年增加了两倍。 另外,全年全国政府采购金额13900多亿元,小型和微型公司获得的合同金额5800多亿元,占40%以上。
对比微型公司快速发展中面临的生产经营压力增大、价格上涨、融资困难和税收偏重等突出问题,近年来,我国从税收优惠、资金支持、资金回收、政府采购等多方面入手,加大了对微型公司的支持力度。
在各方面减轻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多项税收优惠政策,专门支持中小公司快速发展:从年1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公司,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0%的税率缴纳公司所得税。 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从6%和4%统一降低到3%。 对相应科技公司的孵化器和国家大学科技园,从2008年1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征收税等。
根据2009年下半年以来中小企业快速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加大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税收政策力度,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负担,增加劳动者收入
具体包括:大幅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月销售额由5000元提高到—20000元。 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6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利公司,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公司所得税年11月1日至年10月31日,免税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印花税、城镇土地采用 中小企业有特别困难不能按期纳税的,可以依法申请并在三个月内延期缴纳。
中央财政投入规模在6年内增加了一倍
对比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优势和薄弱环节,围绕国家宏观经济目标和产业快速发展规划,中央财政相继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中小企业快速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专项政策,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等方法,促进中小企业快速发展。
中央财政支持中小企业资金规模快速增长,从2008年的49.9亿元增加到去年的约150亿元,6年增加了两倍。 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定位科学,布局合理,要点是支持中小公司的资金政策体系。
2007年,财政部设立科技部和首批国家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越来越多的社会资金缓解了初期中小企业的融资瓶颈。 截至年底,基金共投入财政资金20.59亿元,累计社会资本170亿元以上。
此外,中央财政分五年配置150亿元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基金,采用市场化方法运营,吸引地方政府、创业投资公司及其他社会资金支持处于初期的小型微型公司等快速发展。 目前,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已经制定,经国务院批准后正式实施。
年以来,累计取消和免除了307笔行政事业性收款
年以来,财政部根据国务院要求,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收款清理力度,累计取消和免征307项行政事业性收款,金额包括290亿元。 具体而言,
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型公司免征管理类、注册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款,具体包括公司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海关监管手续费、货物原产地说明书费、农机监理费等22个项目,每年减轻小型微型公司负担约50亿元
从年2月1日起,取消25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公司相关行政事业性收款,每年可以减轻公司负担约100亿元。
自年10月1日起,取消海关监管手续费年10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止,对所有出入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和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免征出入境检验检疫费,这两项措施可减轻外贸公司负担约35亿元。
从年1月1日起,取消和免除税务发票工本费、户口簿工本费、户口迁移证和准迁移证工本费、公司登记费、房屋租赁管理费等30项涉及公司和居民的行政事业性收款,每年可以减轻公司和居民的负担约105亿元。
年,为落实国务院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取消违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款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切实减轻公司负担,优化公司生产经营环境,促进经济稳定快速发展。
微型公司合同金额在5800亿元以上,占全国政府采购总额的四成以上
财政部年来大力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并通过计划管理、合同管理、报告和公开制度、新闻化建设等措施予以保障。
根据规定,负责编制预算的各部门必须专门为中小企业筹措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其中给中小企业预留的比例在60%以上。 大中型公司和小公司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小公司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可以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
据初步统计,全年全国政府采购金额13900多亿,其中小型微型公司获得的合同金额5800多亿元,占40%以上。
另外,财政部在中央本级和北京、黑龙江、江苏等地开展了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仅北京市担保融资就达到21.2亿元,比较有效地增强了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能力和积极性。
标题:“中央多管齐下支持小微公司 减负金额达29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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