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10字,读完约3分钟
最近,昆明市发表了《支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全面快速发展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科研、产业、文化思路。 《实施意见》提出,到2009年,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设立中医科和中药房,60%以上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应当设立中医门诊和中药柜。
《实施意见》指出,未来5年,以昆明市中医医院为龙头,健全、完整,以县(市)区中医医院、综合医院的医科为龙头,全市县和县以上中医医院(含民族医院)的业务室基本达到国家标准,配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设备和实用人才 全市中医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制度涵盖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和健康教育等功能。 截至2007年,昆明建成面向东南亚,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的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基地和中医药康复临床研究中心,以及重要的中药材种植基地和天然药物研究、生产基地。
《实施意见》提出,到2009年,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设立中医科和中药房,60%以上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应当设立中医门诊和中药柜。 5年内新建1个国家级要点中医专科(专科病),在全国培养1~2个有一定影响的专科(专科病)基地,建设14个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示范单位。 同时鼓励民间中医医疗机构快速发展,民间中医医疗机构在医疗保险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服务准入、监管等方面,享受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同等的待遇。
在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截至2009年,全市完成了150名社区中医药全科医生培训,培养了120名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骨干,完成了对1500名乡村医生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 同期建设3个老中医实验室,以确保中医药以前流传的技术和流派传承迅速发展,建设两个省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为要点。
《实施意见》对推进中医药文化建设也提出了相应的目标任务,要求各中医药医院建设至少一处集中反映中医药文化的亮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中医药科普知识讲座。 5年内,4个城市55岁以上居民中医药科学普及率要达到60%以上,并要开展针对青少年的中医药科普工作。
《实施意见》还确定,市财政每年安排150万名中医支持专项经费,重点支持中医药特色服务、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要点学科快速发展和中医药人才培养。 中医医院医药人员中,中医药人员的比例逐渐达到70%,新医药人员的80%以上必须是中医药人员。 (记者李严)
标题:“昆明5年内九成乡镇卫生院设中医科”
地址:http://www.ygfootball.com/yaowen/95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