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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的建设已经成为中低收入者实现安居梦的重要途径,但已经采用的公租房出现了租户占用走廊公共空间、改造住宅结构等现象。
为了搞好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管理,维护全体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昆明市住房保障局起草了《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管理章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开始征求意见。
根据 ,今年新申请公租房的市民,将签订租赁合同,签署《昆明市公共租赁住宅小区管理规约》。
《公约》的要求
如果家庭被搁置6个月,则退席
《征求意见稿》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出售公共租赁住房: 这包括出租、出租或擅自更换出租房屋。 变更出租房屋的用途或房屋结构,拒绝恢复原状。 在租赁住宅内无正当理由进行违法活动的情况下,继续闲置租赁住宅6个月以上。 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和租赁合同行为。
需要提请承租人注意的是,承租人实际居住区地址与居住证不一致的,应当及时到派出所申请变更。
安装空调,热水器必须申请
《征求意见稿》规定,承租人不得擅自拆除、破坏房屋设施设备,不得擅自装修房屋,也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安装的供水管道、电路。 因未按规定采用房屋而损坏的,承租人负责修理或赔偿。
不得损坏水表等仪表和公共管道。 公共管道发生故障,应当及时通知物管维修,擅自维修,公共设施损坏的,不得由负责人赔偿。 安装家电设备(例如空调、热水器等)时,或者特别是用电时,可以经物质管理部门批准后安装。 请勿在屋顶擅自安装太阳能、地面卫星电视接收装置等。
在机动车管理方面,需要长时间在小区内停放车辆的,承租人应当到物管办理机动车停放登记相关手续,并支付停车费。
/ h/如果占用或阻挡楼梯,将被索赔[/s2/ ]
公租房的环境卫生一直是承租人关心的问题。 《征求意见稿》规定,承租人应当对生活垃圾实行袋装清理,承租人应当将袋装垃圾放在垃圾桶或者指定地点。 不得在小区内饲养家禽家畜。 饲养宠物的人必须遵守饲养宠物的相关规定。 放宠物要去小区的指定地方,放宠物要照顾专家。 不准在小区走廊或公共走廊堆放垃圾。
占用或阻挡道路、楼梯或安全出口的,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和材料的。 未按规定采用电气、燃气、电路以及其他违反安全规定的,物管有权责令改正。 公共设施设备损坏的,物管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 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 h/[/s2/]有这样的意见[/s2/ ]
如果您对征稿有意见或建议(投稿请访问昆明住房保障局官网: kmzbj/),请于年12月30日(周二) 17:00之前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到昆明市住房保障局
电子邮件地址: zbjfgc@163
邮寄地址:昆明市东风东路47号建业商务中心a座10楼1007室( 650011 )
联系电话和传真: 63133021
标题:“想住公租房 先说好不得擅自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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