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90字,读完约2分钟
本报报道,游客在岩泉寺遭遇“大师”烧高价香事件后,昆明市旅游局、市宗教局、宜良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分别及时下达调查解决指示。 1月6日中午,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宜良县政府办公室、县民宗局、县旅文广体局、匡远街道办公室组成联合调查组到岩泉寺调查解决。 最近,调查组通报了调查情况和初步解决意见。
湖南商人“承包”岩泉寺
通报称,2007年7月8日,湖南省桃源县漳江镇人龙某与金星村委会签订了一年的《关于委托经营岩泉寺的协议》。 龙代金星村委会经营管理岩泉寺,每年向村委会提出720万元。 但从年10月8日至年4月底,岩泉寺因经营管理问题停止接待团队游客,龙某未能履行原协议,以前的合同被废除。 年3月1日,经协商,龙某与金星村委会重新签订了一年的《经营管理委托合同》,上调金每年432.5万元,每月向村委会支付。
金星村委会将收入利润支付给该村农业人口人均年生产支援费350元,60岁以上老年人每月支付60元、100元、130元不同的生活补助费,对金星小学学生和幼儿园学生进行教育补助。 年,支付了老年人生活补助费72万元、生产支援费196万元、学校学生补助支出70万元。
寺登记备案
岩泉寺于1995年被昆明市宗教局批准为宗教活动场所,2004年4月被昆明市旅游局质量监督机关评定为A级风景名胜区,2008年8月被全国 在岩泉寺现有宗教部门登记注册的住寺和尚1名,姓名刘顺云、法号玄舆、汉族、教职身份比丘,1987年在云南省鸡足山祝圣寺担任戒比丘,2002年至今在宜良县岩泉寺管理委员会担任副主任。 其他在寺僧没有接受认定申请。
两名“大师”因涉嫌诈骗被刑法逮捕
年12月20日晚8点,厦门游客邱某被宜良县蓬莱派出所报警,当天晚11点左右,在岩泉寺玩耍时僧侣 去年12月21日,宜良县公安局将此案作为诈骗案进行侦查。 当天上午9点左右,宜良县公安局在岩泉寺刑事拘留了两名涉嫌诈骗的假和尚。 剩下的6名假和尚也将接受调查解决。
1月7日,调查组要求岩泉寺停止接待游客,进行全面整治,全面清理假僧侣。 并积极协助相关执法机关惩治岩泉寺违规行为,对相关人员认真解决。 (钱晨)
标题:“游客遭遇“大师”逼烧高价香2名假和尚被刑拘”
地址:http://www.ygfootball.com/yaowen/31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