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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微博)】(综合媒体报道)据报道,国资委正在研究制定中央企业海外投资管理办法,旨在年内建立国有资产海外产权报告制度。
《21世纪经济报道》国资委相关人士表示,境外审批权多部门职能交叉重复,经常发生行政干预投资,境外投资损失确定责任主体等问题,国资委研究制定央企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构建央企“走出去”交流平台。
另外,国资委掌握海外国有资产,旨在年内建立国有资产海外产权报告制度,完成中央企业个人持股和离岸企业全面清理工作。 整理的对象还包括海外国有产权的资金提供和转让、海外红色采购上市等国有产权的变动等。
据媒体报道,以中国铁建投资沙特麦加项目40亿元以上亏损为例,该项目并非公司行为,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利用行政权力与中国铁建签订合同。 “所以,中国中铁在波兰投资损失相关责任人退位,中国铁建没有人受到惩罚。 因为签署了责任书”。 根据上述知情同意书。
另外,据上述媒体报道,国资委建立了中央企业个人代理境外国有股权和离岸企业的专项管理制度,各家庭央企在3月底前向国资委专项备案个人代理境外国有产权和离岸企业的清理情况。
由于对外承包工程在我国境外投资中占有很大比例,同时也存在许多监管黑洞,国资委还在考虑与我国中央企业境外工程承包工作进行比较制定专业的管理办法。
并且,比较了许多公司反映境外投资审批手续多、繁琐、审批时间长的问题,国资委正在与商务部、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商讨取消一些不适应形势快速发展的境外投资行政审批环节。
标题:“国资委年内或树立国有资产境外产权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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