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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去银行存了一大笔定期存款,却被理财师通过“偷梁换柱”买下了证券公司的集合理财产品,造成了数十万元的损失。 昨天,知名证券维权律师、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远忠向扬子晚报记者透露了这一怪事,接受4名被害人的委托,向当事人银行和证券公司致函,要求赔偿被害人的损失。

“银行存款竟变成券商理财 律师称银行应赔偿损失”

大定额存款造成证券公司理财产品4位顾客的“中招”损失数十万人

据张远忠介绍,年3月16日,住在吉林白城的宁先生到丈夫齐某的卡——国有银行吉林白城海明支行办理存款业务。 当时,银行理财师张某告知大额存款的利率将达到6.5%。

如此高的利率引起了宁先生的疑问。 因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当时银行一年的存款利率只有3.5%。 但是,理财师张某以大额存款有利率优惠为由消除了宁先生的疑惑。 出于对国有银行的信任,在得到理财师张某的口头担保不是基金类理财产品后,宁先生签署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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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到了年10月,宁某获悉丈夫购买某账户内资金的是东北证券3号理财产品,购买时净利润为1.036元,购买金额为80万元,被告知时有12万元的损失。 截至年5月8日,集合计划净利润为0.754元,因为齐某此理财产品已亏损24万余元,亏损幅度超过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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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宁先生外,冯某、刘某等3名客户向张远忠律师投诉。 记者出于投诉,他们本来想在该行存一大笔定期存款,但无一例外地被该行理财师张某私自买下了东北证券3号的理财产品。 其中两个顾客都买了10万元,另一个顾客买了25万元。 而且这三位顾客的购买时间都是年11月,直到一年后的年11月,三位顾客认为大额定期存款应该到期,张先生才透露了馅。

“银行存款竟变成券商理财 律师称银行应赔偿损失”

律师说如果银行涉嫌诈骗出售,必须和证券公司一起赔偿顾客的损失。

“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存在诸多违规现象,严重掩盖了产品的实际情况,给顾客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张远忠表示,宁去年3月16日办理业务时,银行理财师张某没有向她本人作出书面风险判断,丈夫齐某也未授权妻子购买理财产品,但张某表示不介意,只要持有持卡人的身份证即可。 而且,在签署协议时,由于张某的屏蔽,宁不知道签署的协议与东北证券3号的理财产品有关,此后银行也没有把协议的复印件交给她,最后只收到了一张银行存款的收据。 这80万元原本是宁夫妇给儿子买房的资金,现在损失了三成,买房的计划也搁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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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远忠认为,该行作为代理人为东北证券销售集合理财计划产品,并以自己的名义提供理财顾问服务。 另外,在提供财务顾问服务的过程中隐瞒真相,让储户把存款变成高风险的集体理财计划,已经成为诈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行应当承担财务顾问的侵权法律责任。 另外,由于东北证券和该行的共同过失造成存款人的严重损失,东北证券和该行必须承担某种连带赔偿责任。

“银行存款竟变成券商理财 律师称银行应赔偿损失”

对银行理财销售由多个违规提案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张远忠认为,除了顾客赔偿外,该事件还暴露了银行监管方面的漏洞。 将银行证券公司理财计划作为常规储蓄销售产品的行为违反银监会的规定,也违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等相关规定。 而且,即使在知道顾客身份不真实的情况下,银行也接受了其参加集合计划。 宁先生用丈夫齐某的银行理财卡办理银行存款业务是明显的事实,在没有齐某的书面授权的情况下,擅自用他的银行卡购买风险较大的集体理财计划。 另外,该行没有对顾客进行书面风险判断,没有提出必要的风险提示。 这些都违背了《证券企业集合资产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等法规的要求。 监管部门对这一行进行行政处罚,示众。 扬子晚报记者陈春林

“银行存款竟变成券商理财 律师称银行应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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