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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北京4月6日电(记者吕诺)问题“血燕”风波催生食用燕窝亚硝酸盐临时限制标准。 基于中国和马来西亚两国专家的共同风险判断,中国卫生部近期规定,生产经营和进口食用燕窝,其亚硝酸盐不超过30毫克/公斤,相当于肉制品的允许残留限量。
卫生部5日发布了这一临时限定标准,规定用食用燕窝加工燕窝产品时,生产经营公司必须采用符合上述规定的食用燕窝原料,亚硝酸盐含量应按燕窝产品中食用燕窝的比例换算。
几个月前,工商部门查出来自马来西亚的“血燕”产品中含有多种亚硝酸盐,媒体曝光了一些不法商人在加就业坊熏染白燕窝、伪造“血燕”的行为。 这个问题“血燕”风波影响了中国和马来西亚的燕窝贸易,也暴露了燕窝中亚硝酸盐含量缺乏安全标准。
随后,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就燕窝的亚硝酸盐问题与马来西亚食品安全专家迅速展开了合作研究。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 fao )和世界卫生组织( who )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 jecfa )明确的亚硝酸盐每日膳食允许摄入量( adi )为0-0.07毫克/公斤体重。 通过综合分析清洗后的燕窝亚硝酸盐含量和中国居民燕窝食用情况,两国专家以食用燕窝亚硝酸盐含量在30mg/kg以下时,较高的费用8g/天(相当于每天吃1~2个燕窝)计算,人体亚硝酸盐暴露量为adi值的5%。
卫生部还强调燕窝的生产加工中不得添加亚硝酸盐。 添加亚硝酸盐是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严惩。
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天然燕窝含有亚硝酸盐,含量与燕子唾液中天然存在的亚硝酸盐、燕屋或洞穴环境中的氨浓度、鸟粪污染燕窝等多种因素有关。 由于亚硝酸盐易溶于水,采用浸泡和清洗等方法,可以明显降低燕窝的亚硝酸盐含量,减少食用燕窝的亚硝酸盐。 亚硝酸盐也是国内外普遍允许的食品添加剂,作为火腿和肉罐头等食品的着色剂、防腐剂使用。 根据《食品添加剂采用标准》( gb2760 ),亚硝酸盐只能用于肉制品,具体残留量为西式火腿70mg/kg,肉罐头类50mg/kg以外为30mg/kg。
标题:“问题“血燕”风波催生燕窝亚硝酸盐限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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