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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在日前的内部会议上明确了5个药品流通领域的标准将于12月1日开始实施,标准将零售药店分为3个层次进行管理。 专家分析,药店分级管理有助于规范我国药品零售领域规范,吸引领域资源整合和监管,处理医改过程中用药养医的问题。
药店分级促进医疗改革
事实上,药店分级制度已号召多年,但由于领域集中度低、混乱丛生、流通效率低等因素,领域监管困难,分级制度也受到拖累。
近年来,我国零售药业发展迅速,便利了客户用药的诉求。 但是,由于领域准入门槛低、领域规划管理不到位等因素,药品零售领域零散、小、差、混乱。 据悉,目前中国有零售药店46万家,连锁公司店铺数量占零售店总数,药品流通领域集中度和流通效率不高。
“目前零售领域监管不力,评级标准的出台有助于改变这种混乱局面。 ”。 北大经济学博士后、斯坦福亚太研究中心比较卫生政策研究员陈秋霖认为,药店分级制度将吸引领域整合,提高零售药品质量和领域服务质量。
陈秋霖告诉南方日报记者,在药店分级管理制度下,一些不规范经营的药店将被淘汰,退出市场。 “等级制度对客户起主导作用,等级一完成,客户就会向等级高的药店倾斜,在此基础上药店一定会扩展到更高的水平,有利于药品零售领域规模化的快速发展。 ”。
事实上,国家在推进医疗改革的过程中,用药养医是难点之一。 分析认为,药店分级制度将间接地推进药养医生难题的处理。
“用药养医本质上是医院补偿机制的问题。 ”。 陈秋霖认为,流通行业规范可以减少流通行业不必要的费用,降低整体药品费用,可以间接补贴补偿机制。
根据商务部的初步设想,药店分级管理将与gsp、医疗保险定点等现有管理政策合作衔接,为将来获得医院药事服务奠定基础。 商务部有关人士此前表示,医药分离是新医改方案确定的改革方向,商务部希望通过分级管理规范药店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能力,为社会保险、卫生部门定点药店筛查提供依据。
评级标准要求记录药历
此次实施的5个药品流通领域标准为《药品批发公司物流服务能力判断指标》、《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药品流通公司诚信经营规范》、《药品流通领域职业经理标准》、《药品流通公司共同岗位设置规范》,评级为中国所有药店设立a
记者了解到,不同等级药店的差别主要是营业面积、经营药品管制数量、药品品种为疾病种类、专家配置和药品供应能力等核心指标。
其中,aaa级药店营业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办理药品规则3000多个,药品品种至少涵盖80种常见病,质量负责人为执业药师,必须有5年以上药品经营经验,保证全天候药品供应 关于a类和a类药店,要求依次降低。
让陈秋霖关注的,是《药历》即执业药师记载的客户用药情况档案,首次要求引进我国标准三级药店,建立较为有效的客户药历。
陈秋霖表示,此前顾客用药在医院有记录,但药店出现后,顾客去药店买药增多后,逐渐失去了记录统计。 按照评级标准向药店提出用药记录要求,这也是国际连锁药店的通用规范。
据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巡视员温再兴介绍,零售药店和药品流通公司的相应分级管理办法预计将于明年公布。
“标准制定后,评级流程应该相对规范,防止成果不透明、不公正。 ”。 陈秋霖还警告说,网络药店的乱象也不容忽视,其管理也必须逐渐提上议事日程。 ●南方日报驻京记者赵晓娜实习生陈登
标题:“药店分级管理12月实施 以药养医乱象有望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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