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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凯律师事务所律师钟兰安近日向中国网支出频道记者透露,接到国家工商总局的电话,其中收到了反对茅台酒商标申请的律师联合签名的“给国家工商总局的公开信”。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已经对公开信中呼吁的文案给予了充分的关注和重视,目前正在准备相关材料并一并上报,具体结果将在国家工商总局指导后解决。

“工商总局受理律师团反对茅台申请国酒商标材料”

迄今为止,来自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10多位律师和多位知识产权界专家学者在北京召开研讨会,现场发表了《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公开信》,指出国家商标局初审通过“国酒茅台”商标执法尺度前后不同,执行双重标准。 研讨会由来自北京国凯、北京盈科、北京大成、上海维盈、广东国欣、辽宁仲达及辽宁汇康宇等律师联合发起,大家一致反对将“国酒茅台”注册为商标。 辩护团成员签署了这封致国家工商总局的公开信,公开信呼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严格按照《商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行政审查权力,不出现双重标准,维护自身公共说服力和法律权威。

“工商总局受理律师团反对茅台申请国酒商标材料”

此次公益诉讼律师志愿服务的发起人之一、北京市国凯律师事务所律师钟兰安向本网记者表示:“国家工商总局已通知前一天收到《致国家工商总局的公开信》。 请提供公开信签名者的事务所,以便关注其中提到的问题,并向周伯华局长反映。 ”。

“工商总局受理律师团反对茅台申请国酒商标材料”

据钟表律师介绍,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胡先生打来电话。 胡先生表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公开信中呼吁的复印件表示充分关注和重视,目前正在准备相关资料并一起上报,具体解决结果将在向周伯华局长报告后解决。

“工商总局受理律师团反对茅台申请国酒商标材料”

在由国家工商总局和局长周伯华撰写的这份公开信中指出,目前我国正在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术,商标权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更多的关注。 “国酒茅台”商标迄今为止已有5次申请被驳回,此次初审进入公示期。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行使行政审查权力时赋予了双重标准,给人一种执法标准前后不一的印象”。 公开信呼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严格依据《商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行政审查权力,不出现双重标准,维护自身的公共说服力和法律权威。

“工商总局受理律师团反对茅台申请国酒商标材料”

此前,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网站刊登的第1320期公告,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企业申请的“国酒茅台”商标于7月20日经初步审定进入公示阶段。 (中国网姚毅婧)

标题:“工商总局受理律师团反对茅台申请国酒商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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