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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厦门民营企业的老板李桂官与财雄势大的央企首钢集团携手,共同开发菲律宾矿山。 这个备受瞩目的大项目,经商务部批准,被媒体誉为“一举处理中国四分之一的铬精矿粉进口量”。

国资民资合作共赢,共享海外资源盛宴的婚姻看起来花着不错的月圆。 不料仅一年后,光环消失,首钢撤出菲律宾,李桂官被举报诈骗,于今年年初被捕。

由此引发的首钢和另一家民营企业俊与企业之间的债务诉讼战持续了4年。 在此期间,同一法院的几次判决前后矛盾,相互争吵。 到底首钢是逃避债务义务,还是民间业主诈骗国有资产,至今尚不清楚。

7月26日,这场诉讼战开始了新一轮。 俊该企业与首钢债务纠纷案二审在福建省高院开庭。

法院那天没有在法庭上作出判决。 将来的判决日期预计到8月26日为止。

牵手

厦门铁路工业有限企业(以下称华厦铁路)原是与铁路部属公司合资的企业,改制为民营公司,法人代表为李桂官。

厦门日报报道,截至2008年,华厦铁路在菲律宾深耕4年,李桂官踏上该国大小山头,看中3座矿山—; —; 南甘马林省铬矿、马尼拉铁矿、民都洛岛铁矿。 因为一个人咬不动,所以找到了首钢请求协助。

2007年9月,首钢集团下属企业北京首钢矿业投资有限责任企业与华厦铁路签署合作协议,决定合资成立厦门首钢华厦矿业投资有限企业(以下称厦门首钢),接收华厦铁路在菲律宾上述3座矿山进行开发。

这项国资民资是联合开发海外资源的大工程,曾被寄予厚望。 项目首批投资额1.8亿元,计划年产铬精矿粉100万吨,价值40多亿美元,其他铁矿石200万-500万吨。 铬是生产不锈钢的重要金属元素中国铬储备匮乏,每年需要进口400万吨左右。

“菲律宾矿山恩怨:首钢和民企的反目婚姻”

2007年10月,首钢、华厦铁路、李桂官三方代表一起对3座矿山进行了现场勘查,签署了前期投入、矿业权采购等接收工作纪要。

2007年11月,双方合资的厦门首钢成立。 根据协议,合资企业承认华厦铁路在3座矿山前期投入的6000万元。 根据双方2008年1月签署的《补充协议》,华厦铁路将前期投入和取得的采矿权作为对合资企业的出资。

文章中必须提到的是,华厦铁路的这6000万前期投入包括另一家民营企业俊和进出口有限企业(以下简称俊同企业)的投入。

某俊与企业、华厦铁路、李桂官三方于2006年7月签署的《联合开发矿产资源协议书》称,在华厦与首钢合作之前,俊与企业多家合作伙伴就筹资事宜参与了华厦在菲律宾的矿山开发。 协议规定俊和企业为合作提供2000万至4000万港元的等值合法资金或等值设备。 华厦铁路和李桂官连带承担这笔资金的融资利息和聘用价。

“菲律宾矿山恩怨:首钢和民企的反目婚姻”

协议还规定,矿产开采后,俊同独家授予200万吨以内的铁矿石销售代理权。 在华厦铁路和李桂官归还全部资金之前,未经俊同企业同意,不得与其他个人和公司开展本协议项下的合作事项以及可能与各合作者利益发生冲突的任何活动。

“菲律宾矿山恩怨:首钢和民企的反目婚姻”

但是,在签订该协定一年后,华厦铁路和李桂官与首钢牵手。 根据首钢与华厦签订的协议,开采的矿产品销售由厦门首钢负责,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首钢销售。

此前俊同、华厦铁路、李桂官三方的约定明显冲突。

无论是华为和首钢的合作协议,还是新成立的合资企业章程,都没有提到此前华厦、李桂官和俊同之间的合同是如何解决的,在引进首钢时,李桂官是否告知首钢方面他和俊同之间存在这个合同

缺少了这个重要环节的合同,为后来的纠纷埋下了祸根。

反目

2009年,突然发生变故,首钢决定撤出菲律宾矿山。

关于撤军的原因,首钢后的说法是,李桂官欺骗首钢投资菲,首钢后李桂官确认菲没有真正合法的矿业权和矿产项目,遂撤资。

一位李桂官前副手向记者表示,菲律宾游击队来骚扰矿山,可能影响了首钢的投资信心。

首钢突然撤退,李桂官方面前期6000万投入的血本无归,这6000万背后的债主们也慌了。 俊同2000万元以上投资的还款问题浮出水面。

首钢决策撤出后,2009年7月13日,厦门首钢副理事长、华厦铁路法人代表李桂官和俊与企业签署了《还款协议书》。 厦门首钢公章加盖的这份协议书规定,华厦铁路、李桂官投资的项目由厦门首钢全面接收,为确定还款责任和期限,以俊该企业为债权人,以华厦铁路、厦门首钢、李桂官为共同债务人签订该协定。 协议书俊确认共同投资了2200万元。

“菲律宾矿山恩怨:首钢和民企的反目婚姻”

就此次合同而言,李桂官在《关于使用公章的证明》中表示,这是首钢“未经股东单方面决定撤销菲合资企业”的情况,“我公司(指厦门首钢)为了维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根据合资企业的证照和公章管理规定, “我是企业(指厦门首钢)的副董事长和股东之一,持有签名和批准用章,与债权人俊和企业签订了《还款协议书》。 “”

“菲律宾矿山恩怨:首钢和民企的反目婚姻”

“首钢撤退,李桂官必须在还款协议上签字。 否则,在很多人中的投资怎么办? 俊同投资了2200万这个数字从四方报价,并同意了。 ”。 俊该企业的代理律师刘博今说。

但首钢方面认为,俊同的这笔2200万债务与此前的华厦铁路有关,与之后的合资企业无关,厦门首钢没有偿还这笔款项的义务。 首钢也不承认《还款协议书》的比较有效性。

战争的结果,爆发了诉讼战。

诉讼战

2009年8月,俊该企业向厦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要求厦门首钢履行还款协议。 厦门首钢也在首钢主导下于年4月申请仲裁,要求裁定《还款协议书》无效。

首钢方面表示,《还款协议书》是李桂官擅自使用合资企业公章,与俊贯通签订的,2200万借款纯属虚构,是骗取首钢的国有资产。 二厦门首钢没有接过华厦铁路在菲律宾的矿产资源,因此没有义务承担相应的债务。 《还款协议书》的本质是将李桂官方在菲律宾矿山的债务转嫁给首钢。

“菲律宾矿山恩怨:首钢和民企的反目婚姻”

仲裁庭经审议,于年8月23日作出第247号判决,根据当初俊同、华厦铁路、李桂官三方签署的《联合开发矿产资源协议书》和相关证明,38份支付证明被仲裁委员会批准,认为俊同的2200万元“借款”并非虚构。

关于厦门首钢是否收矿,仲裁庭认为,首钢与华厦的合作协议和补充协议等资料表明了厦门首钢收华厦铁路和李桂官在菲律宾投资矿产项目的相关事实。 因为这家厦门首钢提出的还款协议书无效的主张不成立。

年9月,厦门仲裁委员会作出277日的判决,认为俊同的2200万元应被各方认定为共同开发矿产项目中占有资金的返还问题。 判定由华厦铁路、李桂官、厦门首钢承担共同偿还责任,俊同偿还本金和相应利息。

首钢不服,向厦门市中级法院申请撤销上述两份裁决书,被驳回。

首钢不甘心,于年12月向厦门中院申请不执行两份裁定书。

这次,厦门中院的态度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年6月,厦门中院就首钢申请制作执行裁定书,俊与华厦铁路、李桂官之间应当是借款关系而不是合作关系,以前厦门仲裁委员会第277号裁定书认定这三者之间没有合作开发的事实,造成本案所涉款项的错误定性,

据悉,这是俊同不服,轮到厦门中院提起诉讼,《联合开发矿产协议》复印件可以证明俊同参与矿山投资开发,不是单纯的借款。

双方激烈拉锯之际,庭外风云突变。 年1月,厦门警方逮捕李桂官,召见俊该企业董事长。

2009年仲裁刚开始,首钢方面向警方通报称:“李桂官和俊与企业合作骗取首钢资产。” 但是,不确定3年后李桂官的逮捕是否起因于首钢通报。

刘博今是李桂官刑事案件侦查阶段的律师,他说:“当初首钢举报李桂官诈骗,当初警方认为没有犯罪嫌疑。 随后,李桂官的另一位债权人吴荣宝又因欠款举报李桂官诈骗。 警方认为李桂官涉嫌诈骗吴荣宝,并未认定他诈骗首钢。 ”。

“菲律宾矿山恩怨:首钢和民企的反目婚姻”

李桂官被逮捕不能出庭,这场诉讼只有俊同和首钢两家继续对峙。

厦门中院一审判决最终于今年3月下达,判决书显示,法庭同意俊同提供的38组支付证明的客观真实性,但认定《还款协议书》为公司间借贷资金的贷款合同,违反金融管理法规,利息索赔不受法律保护,华厦铁路于俊同提取本金

令双方奇怪的是,一审判决认定厦门首钢和李桂官为《还款协议书》担保人,厦门首钢在中国厦门铁路无法偿还部分的三分之一范围对俊该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俊同和厦门首钢不服一审判决,全部上诉。 今年7月26日,该案二审在福建省高院开庭。

俊和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相关条款,判决《还款协议书》有效,厦门首钢应按照该协议偿还俊相同的投资款项和相应的利息。 厦门首钢在一审判决中要求取消俊该企业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复印件。

俊同表示,一审认定《还款协议书》为“公司间包租”是定性错误。 厦门承担还款义务是因为取得了三个矿山的开发经营权,这个权利本来就俊同。 俊提供了厦门首钢董事会决议等文件,说明设立厦门首钢的目的是全面接受华厦铁路在菲的矿山项目。

“菲律宾矿山恩怨:首钢和民企的反目婚姻”

俊同协议书在《还款协议书》比较有效性方面加盖厦门首钢公章,两仲裁均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李桂官是厦门首钢在厦门当地的负责人,掌握企业印章,代表企业对外经营,其签名行为应被视为代表厦门首钢。

首钢方面列举了李桂官的另一个债权人吴荣宝的证言,作证说:“我们抱怨李桂官没有考虑偿还给我们的计划,单纯考虑俊同的债务,李桂官说是在俊同的胁迫下写的债。”

说明自己没有收到矿山,厦门首钢说李桂官在菲没有真正合法的矿业权和矿产项目,提供了前文提到的矿山矿业权人bicol企业和agbiag企业的《矿山经营和营销协议》。 根据协议,未经bicol书面同意,agbiag在该协议下不得转让任何权利义务,因此任何人都无权转让该矿山。 厦门首钢还提供了bicol 2008年12月向agbiag颁发的《矿区运营协议终止通知书》。

“菲律宾矿山恩怨:首钢和民企的反目婚姻”

但记者看到,其《矿山经营与营销协议书》后面有李桂官的签名页,有bicol企业总裁和agbiag企业授权代表经公证的确认书。

异议

在法庭之外,这个案件的其他知情者也有说法。

了解事件并接近厦门警方的李桂官合伙人不同意首钢所称李桂官在菲没有矿山的说法。 “年末李桂官被限制出境,公安部与厦门公安联合组成专案组,调查李桂官在菲律宾是否有矿,当地证人和律师处均说明李桂官有矿。”

“一名矿工是菲律宾退休部长,另一名台湾人,李桂官与对方协商,手续齐全。 ”。 李桂官的前副手说。

据这位前副手介绍,首钢2007年多次派人到菲律宾考察,调查3个矿的资源情况和矿业权归属,明确合作。 “首钢与李桂官的合作不是几个月,而是两三年,如果矿山产权手续不完善,作为央企,如何与民间业主合作? ”。

关于李桂官被捕一事,李桂官前副手和合伙人表示,这与首钢举报的诈骗部分事项无关,是吴荣宝举报造成的。 但是“吴荣宝和首钢之间有着默契”。 “李桂官被警察调查,法院判决前后的变化,都是首钢影响的结果。 ”。

记者打电话给吴荣宝,吴不想多说,只是说:“我举报李桂官诈骗,是因为李桂官卖了我两个矿,连矿的资料都没有。”

“很久以前,首钢表示愿意和解并投资金钱。 但是诉讼不能输,否则要受到行政处分。 ”。 李桂官的合伙人说。

记者就这些说法多次联系首钢寻求证明,但均未得到回应。

( 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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