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69字,读完约2分钟
新平26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基本免费
住院补偿封顶线、报销比例、大病救助补偿比例全省最高
新彝族傣族自治县杨武镇的79岁农民杨荣患有肺源性心脏病多年,去年他曾7次入住镇卫生院治疗,累计600元住院除支付线外,2万余元医疗费全部由新农合报销。 目前,在新平,26万多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基本免费。
去年,新平县在全省率先并行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了城乡居民“筹资标准、报销政策、用药目录、诊疗项目、管理机构”五个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均等化。
今年,该县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基金年人均标准增加到360元。 除政策性各级财政投入外,每年向各城乡居民追加60元补贴,对农村“低保”人员、“五保”人员、重度残疾人、独生子女家庭、部分少数民族及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老年人等实施救助。 该县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补偿标准,将住院补偿上限线提高到20万元。 乡级卫生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100%,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0%,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70%; 建立大病救助制度,一次住院费用超过1万元的,以60%的比例再救助扣除报销金额后的部分。 使住院补偿的上限线、报销比例、大病救助补偿比例在全省最高。
该县还创新了报销模式,满足不同医生形式的诉求。 建立慢性病保障制度,规定将13个慢性病病种纳入管理的城乡居民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多次住院,支付线累计超过600元的,不重复计算。 0岁至7岁的参保儿童住院免付。 父母双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法生育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自动纳入保障范围,当年无需支付个人参保费用。 城乡居民孕产妇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基本免费的农民工享受农村居民远程住院同等待遇政策,解除农民工医疗保障的后顾之忧。
去年,新平县24.05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总覆盖率达到95.67%的城乡居民门诊、住院报销共计56.42万人,受益率达到234.59%。 县二级实际清算比例为80%; 实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全覆盖、均等化、高保障”。
刘熙(云南日报)
标题:“云南寻甸新平26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实现基本免费”
地址:http://www.ygfootball.com/ynjj/103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