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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在线新闻2月13日,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外通报了年4季度调味品总监的抽查结果。 在抽取的88家91批次产品中,82家84批次产品实物质量合格,公司合格率为93.2%,实物质量整体批次合格率为92.3%。 、昆明经济开发区亿金酱菜业食品厂、昆明市7家腌菜厂2家3批产品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
对比调味品质量状况,本次监督抽查点监测微生物、有害物质污染、食品标签和呈味核苷酸二钠等28项指标,昆明、大理、曲靖、玉溪、楚雄、昭通、红河、临沧、丽江、德宏等10个州
抽检的调味料中,总砷、铅、锌等有害物质和微生物指标、防腐剂、有机合成色素的含量都在标准要求范围内。 但也发现了酱制品中超范围采用甜味剂、味精配食盐、酱油配水、食醋中醋酸含量不足、标签标注不规范等问题。 例如,根据相关规定,咸味素中的食盐含量不得超过20%,谷氨酸钠含量必须在80%以上,包装上必须注明谷氨酸钠的具体含量。 一些公司为了降低价值成本,增加食盐的配合量,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 此次监督抽查显示,昆明经济开发区亿金酱香业食品厂的加盐味素食盐含量为64.7%,为严重不合格产品。
省质监局向有关部门通报了此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严格要求各州市质量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产品质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公司的法律责任,严禁以处罚代刑放行。 对标签不规范的公司,责令限期改正。 责令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公司立即停止生产不合格食品品种,立即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不合格产品。 其次,省质监局将继续跟踪抽查全省调味品产品质量,加强公司监管,规范调味品领域,提高调味品整体质量水平,按时对产品质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公司进行复检。
标题:“云南省质监局通报不合格调味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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