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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4月1日开始,《拘留所条例》的正式实施,意味着继承了22年的《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成为了历史。 为了深入推进《条例》的贯彻工作,昆明市拘留所邀请省公安厅监督人员、部分监狱总治职工单位负责人和官渡二中学生共100多人参加警营开放日活动,体验拘留执法环境。
新建成的标准羽毛球场和乒乓球馆吸引了大家的目光,多媒体室新加入的液晶电视每天都在播放电教电影。 昆明市拘留所副所长付强表示,新实施的《拘留所条例》更加完善了逮捕者的权益保障,新加入了人性化的规定。 例如,拘留所应当对拘留者进行法律、道德等方面的教育,组织逮捕者开展适当的文体活动。 被拘留的人每天必须保证2小时以上的拘留室外活动时间,不得强迫被拘留的人从事生产劳动等。 “以前我们组织被逮捕的人进行强度稍轻的手工加工,现在被取消了,每天在电教室里固定播放治安管理、交通法规、违法警告的电教电影,从“粗放型”向以教育、感化、挽救为中心的“矫正型”管理转变 ”
云南省公安厅监督管理总队队长赵彪表示,新《条例》的实施加强了被捕人员的权益保障工作,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公安监督管理工作的新期望。 “我们希望被拘留者的家属和广大市民通过媒体了解我们的执法环境,监督执法过程。 ”。 (昆明日报记者姚丹苹果)
标题:“昆明市拘留所邀市民体验执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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