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94字,读完约2分钟
信息速读: 24日,《法治昆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首次评价结果公布,《昆明法治指数》为72.96分。 这是我国省会城市首次发布“法治指数”,该指数也是全国首次脱离政府自我评价,引入第三方判断。
经过近两年的策划、启动、应用,昆明“自主研发”的“法治昆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首次对当地法治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量考”。 这是全国省会城市中首次脱离“政府自我评价”的法治城市建设综合评价体系。 昆明也成为我国第一个发布“法治指数”的省会城市。 4月24日,昆明市法律界人士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此次“量考”得分为“72.96”。
法治建设总体上是一个比较抽象的软性系统,对每块土地进行法治程度的评价难以用硬指标进行测度。 为此,昆明市委、市政府提出“建立健全依法量化判断体系”,科学评价昆明市法治建设情况。 年9月,脱离“政府自我审查”,体现城市法治状态、法治建设的社会效益以及市民感想与评价的新指标体系——“法治昆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正式出台。
该系统由“法治的社会环境指标”、“法治的制度环境指标”和“法治的人文环境指标”3个一级指标系统、13个二级指标群和33个具体要素指标组成。 指标体系的建立综合了法学、社会学和相关行业的理论,体现了相关性、可度量性、可比性、层次性和引导性的大致情况。
记者看到,考虑的法治条件包括社会安全、市场秩序、社会廉洁、法律资源、依法执政、民主政治、规范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制推进教育、法律监督和公众评价性指标。
与以往的评价方法不同,该评价体系建立了相关职能部门、第三方判定机构和专家队伍的群体评价和对照,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联合评价机制,减少了职能部门的自我评价和经验评价,更加重视政府的社会效益和市民的评价,用量化方法与昆明市城市法治建设水平和
经过一年多的时间,《法治昆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昆明政府和社会运行的法治状况进行了整体评价,最终得到的得分为72.96分。 判断小组认为,这个分数反映了人们对昆明市法治状况的基本认同,对法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还有很高的期望。
“法治昆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首次应用和评价表明,昆明的法治建设更加重视实用性和创新的快速发展,更加重视依法治市的客观性、公平性和可操作性。 ”。 市委昆明建设领导小组、市普法和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昆明市司法局局长刘婉秋表示,此次评估对促进法治建设薄弱环节的改革具有积极意义。
标题:“昆明自评“法治指数”72.96分 人们对法治状况基本认同”
地址:http://www.ygfootball.com/yaowen/84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