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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是全国雷电灾害最严重的省会城市之一,年均雷暴天数为63.5天,每年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近几千万元。 对此,气象部门将齐心协力,扎实开展防雷安全专项整治,比较有效地消除防雷安全风险,最大限度地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建设工程防雷整治为昆明“护航””

日前,昆明市发布《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防雷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由市政府法制化、气象、安监、公安、居住和城管等部门组成的建设工程防雷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本月25日至7月20日,职工群体将在全市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建设工程防雷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新昆明建设保驾护航。 并且,昆明市政府与县(市、区)政府和市属部门签订《昆明市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将防雷减灾工作纳入考核。

“建设工程防雷整治为昆明“护航””

昆明市气象局局长李文祥认为,昆明作为云南省的省会,是连接东南亚、南亚各国合作关系的重要城市,也是著名的旅游城市。 防雷减灾事业也有助于提高城市生活的幸福感,提高昆明的知名度。

此次,由市气象局主导开展的建设工程防雷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昆明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和《昆明市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防雷安全审查复印件等为依据,进行了自我检查、市级审计、整改完善和全面

“建设工程防雷整治为昆明“护航””

昆明市雷电灾害防御中心主任冯晓海表示,长期以来防雷知识的普及,市民的防雷意识逐渐提高。 此次防雷安全专项整治力度更大,具体包括防雷行政审批。 已经开工的建设工程,建设部门是否取得了《防雷装置设计批准书》。 已经开工的建设工程是否采用云南省气象局颁发检测资质的单位开展防雷装置检测。 施工现场防雷安全、施工机械设备防雷要求是否得到满足。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建设部门制定了防雷安全管理制度吗? 是否有防雷抢救,救援设备、器材是否齐全?

“建设工程防雷整治为昆明“护航””

建筑物防雷装置是保护人们免遭雷电灾害的最重要的一环。 鉴于雷电灾害的严重性,国家赋予各级气象主管机构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功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云南省气象条例》、《昆明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设立了《防雷装置设计审查》、《防雷装置竣工检查》两个行政许可制度,强制建筑物设置防雷装置,作为主体和 对于安装的防雷装置,法律规定:“防雷装置必须每年检查一次,其中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设施和场所的防雷装置必须每半年检查一次。”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对通过检查的防雷装置颁发《防雷装置合格证》

“建设工程防雷整治为昆明“护航””

专业维修期间,审计业务组对照维修方案复印件和要点,逐一核查登记,发现安全隐患时,指导建设单位整改。 领导小组定期派出专家到各部门监督检查防雷安全专项管理的执行情况,并限期整改。 对专业维修工作不认真、过头或专业维修中改进不充分的建设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对问题突出的部门责令延长专业维修期限,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昆明日报记者刘晓通讯员刘国萍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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