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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在网上以“宝丰县公安局经手的冤案、无辜村民含冤入狱7个月”为名进行了报道。 其丈夫因非法开采该县企业、占用自家承包林地不支付补偿金,到维权时被该县公安局涉嫌扰乱社会秩序犯罪拘留7个月。 6月28日下午,宝丰县公安局向大河网反馈称,当事人转让林权的问题属于民事问题,与涉嫌集体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案件无关。
网友实名发文新闻:宝丰县公安局捏造冤案,无辜村民含冤入狱7个月。
6月26日,网民张爱琴在各大论坛上报道称,年10月,宝丰县三化企业根据《建设用地边界补偿协议》,将补偿金交给该县大营镇财政所后(村民未收到一人),在山上非法开采国家资源氧化铝
此后,该企业占有的土地上有张爱琴在家承包的林地,但未得到任何补偿,因此丈夫刘根正与相关群众前往该企业,以阻止工程的名义进行维权。
此后,宝丰县公安局、检察院以涉嫌集体扰乱社会秩序为由,从年12月5日起拘留了处理违法案件、正常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村民刘根正强罪名。
网民在帖文中表示,自己反映的问题是,文章真实、有证据。 请有关单位查明,这是冤案,刘根正清白。
宝丰公安局:网民反映的问题与涉嫌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案件无关
6月28日下午,宝丰县公安局对比网民反映的问题,年10月28日8时左右,该局接到杨国建通报,年10月28日8时左右,大营镇边庄村刘根正等煽动组织群众到宝丰县三化实业快速发展有限企业在宝丰县大营镇边庄村东坡施工。 接到通报后,该局狱警组织的警力进行了调查。
经侦查,刘根正涉嫌集体扰乱社会秩序罪,该局于年12月5日拘留刘根正刑事,于年12月31日经宝丰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依法逮捕,案件于年1月25日侦查终结并移送宝丰县人民检察院起诉。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案件民警询问了边庄村20多名群众,将企业10多名干部职工三化,提取现场照片等证据材料,有充分证据证明刘根正等人涉嫌犯下扰乱社会秩序罪。 证据收集合法有效,不“捏造虚假证据”。
该局在反馈中表示,刘根正转让林权的问题是民事问题,与涉嫌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案件无关。 (大河网记者蔡长伟)
标题:“网友发新闻称丈夫含冤入狱 警方称入狱与闹事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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