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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岁的张某是个没长大的孩子,偶然的机会,他在10多个孩子面前成为了“孩子王”。 但是,在突然袭击的时候,他的“老板”没有做出正确的选择——

面对浅水池,面对两个落水的孩子,会游泳的张某选择了袖手旁观。

他说,不伸出援手,是因为担心家人强迫他花冤枉钱。 近日,张某被玉环公安部门以“故意杀人”的罪名逮捕。

带着两个孩子上山摘杨梅

不料孩子在途中遇难

1990年出生的张某,骨子里还是很有玩心的。 他今年年初去台州玉环打工,全部打工,打渔三天晒网两天,换了几份工作。

5月18日,他又炒了老板的鱿鱼,拿着结算的工资,打算好好潇洒几天。

当天中午,张某在坎门大街的双龙村的池塘里钓鱼。 不久,后面聚集了十几个孩子。

“哥哥在干什么? “哥哥,接下来要去哪里玩呢? 我们可以在一起吗? ”

张某回头看了这么多可爱的孩子,突然有了当老大的感觉。 他决定带着孩子们上山摘杨梅吃。

到了山脚,张某看了一眼傻眼。 这座杨梅山比想象中难爬,山路又小又陡,而且那几天下着雨,泥地很滑。 “这里很难走。 一次带两个孩子。 其他人在下面等着。 明白了吗? ’孩子们点了点头。

第一班和张某上山的,是10岁的女孩李先生和12岁的男孩江先生。 张某在前面搜索,有两个孩子跟在后面。

但是,爬得太远时,张某听到后面传来了铃声。 “有人掉下来了! ”

看着两个孩子掉进水里

他绕过小路跑了

张某回头一看,一个女孩从旁边的斜坡上滑下来,掉进了下面的蓄水坑里。

据目测,这个水坑长约5米,宽约2米,水底很浅,推测也不会超过1米5。 双龙村脚下有双庙水库,依山有七八个这样的蓄水坑,水库的水聚集着这些山水。

小丽掉下来的是第八个蓄水孔。

张某连滑了一下,马上碰上了蓄水坑的边缘。 他游泳很好,挖洞救人一点也不难。

“哥哥,快救救她吧! ”旁边的小江不停地流泪。

但是,张某站着一动不动,满脑子都是老家发生的事件,当时村里的老妇人摔倒了,好心人牵着手,结果依靠家人,赔了很多钱。

“万一我去帮忙,她的家人也会责备在我头上,要求我赔偿怎么办? ”。 在这里,我认为张先生的决策被忽视了。

江先生看到他老不出手,慌张地自己跳进水里救人。 但是,江先生也不会游泳,结果和丽先生一起淹死在储水槽里。

看到两个孩子沉到水里没反应了,张某急忙绕到另一条小路逃跑,把剩下的几个孩子扔在山脚下。

置之不理

张某因“间接故意杀人”被判刑

5月19日,小江的家人报警。 “我儿子昨天下午和邻居的女儿去玩了,再也没回来。”

很快,民警在蓄水坑的位置发现了两个孩子的尸体。

根据其他孩子们提供的线索,民警找到了张某。 他承认当时很担心,没有出手相助,但还是抱着侥幸的心理问:“一个是滑下来的,一个是自己跳下来的,和我无关吧?”

怎么做没关系? 近日,玉环县公安局宣布将处决张某,罪名为“故意杀人罪”。

听到这个消息,小张吓得流下了眼泪。 “我是怎么变成杀人犯的? ”

破案的张警官给他讲了几个道理。 “另一方面,这些孩子是未成年人,只有你是成年人,而且他们是你带他们去玩的,所以有义务照顾他们。 另一方面,这个水坑不深,可以游泳,可以拯救,但最终看不到死亡,最后两个孩子死亡。 所以,这间接导致故意杀人。 ”

“男子怕出手救人会被讹钱 眼看着2孩子溺亡”

听了这话,张某后悔得不得了。 “一直想着自己会不会吃亏是个笨蛋”

那么,张某可能面临什么样的刑罚呢? 浙江时空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优飞解释说,法律上没有“间接故意杀人”的罪名,像张先生这样的“间接故意杀人”,很可能根据案件情节参照“故意杀人罪”的量刑从轻解决。

本报社通讯员刘晶晶本报驻台州记者陈栋

标题:“男子怕出手救人会被讹钱 眼看着2孩子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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