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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瞩目的陆良县大龙潭村王某纵火案于5月7日公开开庭审理。 经法院审理,被告王某故意将汽油洒在他人身上点火,造成一人死亡、火灾、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已构成纵火罪。 法院没有在法庭上宣布判决。
12日,记者获悉,被告王某犯纵火罪,一审被判处死刑,缓刑两年,剥夺政治权利,限制王某减刑。
年12月3日晚8点左右,陆良县居民徐某跟着其他人向大龙潭村王某家索要王某儿子借的4万元高利贷。 由于多次未能要求借款,债务人试图出售王某家的房子和耕地。 王某非常生气,把汽油洒在自己家客厅里点燃,王某家着火,徐某烧伤。 徐某伤势严重,经救治无效,于12月14日死亡。
徐某死亡后,率领徐某讨取高利贷的陈某多次与徐某家属协商,最终陈某支付了徐某医疗费和补助费用共计15万元。 徐某的家人不向王某提出民事赔偿,要求法院从重处罚王某。 (记者刘晶晶通讯员陈学理)
标题:“儿子欠高利贷 父亲放火烧死讨债人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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