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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防雷装置设计审查被市气象局处罚的小区孟祝斌

昆明市气象局发出的处罚通知张玉杰

昆明房地产开发商因未经防雷装置设计审查擅自施工,被昆明市气象局给予行政处罚。 该企业不服处罚,向昆明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市政府维持处罚决定,开发商最终将气象局告上法庭。 此案将于明天在呈贡区法院审理,成为昆明市首例公共安全气象执法受阻案件。

“昆明市首起公共安全气象执法受阻案22日开审”

20日,昆明市气象局召开发布会通报了这一事件。

事情

开发者没有进行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查

2009年6月,昆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开发的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经昆明恒基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审核通过后,昆明市住建局向开发商颁发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009年12月,开发者开始向社会公众出售房子。

年12月底,昆明市气象局工作人员介绍,该项目未经防雷设施设计审查行政许可开工建设,实际上是违法的,被开发商要求尽快修改违法行为。

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昆明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法》的规定,防雷装置设计实行考核制度。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建设工程防雷装置的设计文件和相关资料报送县(市)区气象主管机构审查。 实地调查结果表明,该项目是防雷设施应进行设计审查的项目,但开发人员未对该局、省气象局、盘龙区气象局进行相关行政许可。

“昆明市首起公共安全气象执法受阻案22日开审”

对此,今年5月22日,昆明市气象局对开发商处以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7月,开发商向昆明市政府提交行政复议。 根据市政府的审查,市气象局是合法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查和竣工检查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作出本案行政处罚的决定,因此决定维持处罚。 10月,开发商向呈贡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第三人新增云南省住建局、昆明市住建局、昆明恒基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依法撤销昆明市气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昆明市首起公共安全气象执法受阻案22日开审”

该事件是昆明市第一起公共安全、气象、执法受阻事件。 昆明市气象局局长李文祥表示,昆明市气象局一定会积极应诉,为业主们谋求公正。

开发者

已经领取施工许可证没有违法

开发商在阅读了大量法律条文后认为,根据我国《建筑法》的规定,建筑工程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备的建设及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 防雷设施是建筑工程设计的一部分,属于管理工程的管理范畴,应当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

“昆明市首起公共安全气象执法受阻案22日开审”

开发商觉得自己作为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向相关部门审核施工图设计文件,取得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在小区建设过程中,也根据相关要求安装了防雷设施。 因此,他们的建设行为是合法的,不存在违法的情况。

标题:“昆明市首起公共安全气象执法受阻案22日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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