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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3年的楚雄市城市生活垃圾解决费价格改革终于画上句号,正式对外公布了实施细节,该方案自去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

目前,楚雄城区每天产生的城市生活垃圾约300吨,均被运往距离市城管局市区27公里的苍岭镇黄草村委会垃圾解决厂填埋解决。 该解决厂建于2002年5月,占地1026亩,建设总投资3440.54万元,使用卫生填埋解决垃圾技术,日解决垃圾最近250吨,长期930吨,设计采用年限18年。

“楚雄市7月1日起实施改革方案 收取城市生活垃圾解决费”

该公司于2004年3月引进后,楚雄城区的垃圾无害化解决率几乎达到100%。 该厂运行9年来,由于资金缺口较大,部分深加工无法开工,垃圾压实机、挖掘机等主要填埋设备无法采购,直接影响了设计的使用寿命和解决效果。 而且,现有的城市管理体制不健全,政府成为城市管理的唯一负责人。 由于现有的生活垃圾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楚雄城区的快速发展,该楚雄市通过改革,转变政府要全面承担解决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理念,实行城市垃圾解决收款制度,逐步开放城市垃圾解决产业市场准入,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公司化、经营主体公司化。

“楚雄市7月1日起实施改革方案 收取城市生活垃圾解决费”

楚雄市政府经过调查,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发布《楚雄市城市生活垃圾解决费价格改革方案》,州政府于去年4月19日召开常务会议后,同意楚雄市城市生活垃圾解决费价格改革方案,州发改委提交文件批准执行该方案。

方案扩大了全部征收范围,楚雄市建设城区范围内产生的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城市居民和城市临时居住人口等都包括在征收范围内。 也就是说,所有生活垃圾的产生者都应该按照规定支付垃圾解决费。 值得一提的是,过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以相关单位固定垃圾桶的数量征收垃圾清洁运费,改革后按各自面积大小征收城市生活垃圾解决费,更加科学、合理。 (记者李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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