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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本报就前旺路公交车站前建成停车位一事,引起市民和读者的关注。 许多市民拨打本报热线,反映身边存在的非法停车问题。 前卫派出所昨天回答说要取消前旺路公交站前的停车位。

男人去现场写字

下午1点,在前旺路公交站前,身穿制服的收款员还在指挥车辆的进出,手臂上戴着写有“前卫派出所义务治安巡逻”的臂章。 据悉,该收银员提供的停车发票上盖有“佳湖区临时停车收款”的印章,关于收取的停车费,该收银员必须每天提交“综合治疗阀”。

“昆明前旺路站台前停车位已取消”

这时,乘坐巡逻车的男性来到该站台前,从车里拿出松节油和两把扫帚,开始冲洗地上的停车线和字。 他说:“我们的领导安排我洗地上的字。”

车4年来收取的是“有偿护理费”

“费用交给群防群治组织几个,首要用于支付受益人的工资。 ”。 前卫派出所所长王剑介绍。 由于前旺路两侧小区内停车位少,车主将车辆混乱停在道路两侧,多次发生盗窃事件。 为了治安防控和便民停车,前卫街道办、综合治阀、派出所和一些群防群治组织经过咨询,于2009年在道路两侧划定了停车位,在划定前也向警察部门进行了报告。

“昆明前旺路站台前停车位已取消”

“收取每天5元的费用。 不是停车费,应该叫“有偿护理费”王剑说,车位划定后,群防群治组织雇佣工人全天候护理车辆,防止损坏。 收取停车费后,用来支付收银员的工资,但站台前车位上的四个大字是商店店主私自写的。

关于公交站前的停车位,王剑表示已经安排了员工取消。 “下午社区工作人员清洗站台前的停车线,安排收费员进行管理,禁止公共车辆在公交站前停车,以免影响周边居民的乘车安全。 ”。

“国资企业是唯一的经营主体,目前国资企业划定的停车位都在二环以内。 ”。 昆明市国有资产有限企业的工作人员表示,道路内临时停车位的划定须经警察部门批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划定停车位。 (见习记者刘慧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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