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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5月16日,电动旅游旺季来临,不少游客已做好准备,或已开始旅游,国家旅游局提醒游客要特别注意过于“慷慨”的旅游项目和线路,存在“赠送”的陷阱。
张先生想去宁夏旅行。 针对旅游产品的广告,同样的旅游路线价格也是一样的,只有某旅行社“慷慨”地赠送旅游项目z景区。 “花同样的钱多玩一会儿,仅此而已! ’张先生毫不犹豫地申请了参赛团。 的第一站是参观赠送给观光的z景区,第二站是去s景区体验沙滩上的摩托车。 实际行程中旅行社将两个景区的景区项目移花接木,让游客在z景区提前体验沙滩摩托车,人均80元沙漠冲浪车到达体验区。 到了s景点后,体验了行程表中包含的滑砂和沙滩摩托车,所以在导游的推荐下,大家必须自己做羊皮筏子( 80元/人)、黄河飞索( 80元/人)等自费项目。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指出:
第一,以赠送景区、景区项目为名销售自费项目、购物,是不良旅行社和导游人员的新榜样。
第二,旅游者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注明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旅游项目的具体复印件、时间以及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购物地点名称,并约定旅游者另行收费
第三,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不得因不可抗力而改变旅游合同的时间表,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也不得参加需要另行收费的旅游项目。
第四,旅游中旅游者威胁导游误解、诈骗、参加自费活动的,应当妥善保管各种证据,向旅游合同签订地或者投诉人所在地县级以上旅游投诉解决机构投诉。
标题:“国家旅游局发布旅游服务警示:提防“赠送”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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