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山风景名胜区日前宣布,将出资人民币20万元,鼓励出版以千山风景名胜区照片文字报道为主题的文案作者。 刊文草案最高可得2000元,照片最高可得1000元。
与此相对,也有网友认为比票便宜更经济。
昨天,千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网站上还醒目地刊登了“关于印发千山风景名胜区照片文字作品的奖励措施”的新闻。
正如本文介绍的,千山风景名胜区位于辽宁省中部,距鞍山市中心17公里。 1982年被列入首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2002年被评为“国家AAAA级景区”;2006年被评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 千山第一景区有大佛景区、天天景区、五佛顶景区、仙台国家森林公园、著名景区400多个。 据
文介绍,“为了感谢全国各届人士对千山风景名胜区的厚爱,千山风景名胜区出资人民币20万元,奖励作者发行以千山风景名胜区照片文字报道为主题的复印件,年7月5日~ 9月1日。 ”。
具体奖励方案根据市级、省级、国家级报纸和杂志刊登的复印照片等分为几个文件,复印奖励最低50元,最多2000元。 图片奖励从100元到1000元不等。 《奖励措施》中还记载了实施细则、兑奖方法、联系方式等,落款为千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旅游营销企业。
昨天下午,千山风景名胜区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所报道的文案主题素材等不受限制,可以进行的事情和文化历史等。
对于向千山风景名胜区悬赏20万,要求各级媒体进行“报道”,普通网民表示:“我认为这与普通民众无关。” “便宜门票比较省钱,或者把钱花在旅游景点建设等方面比较好”
沈阳市民李先生建议说,自己平时喜欢写东西。 但是,很难得到这样的激励,所以请不要去千山说。 写完的东西还不知道能不能在媒体上发表。 在风景名胜区举行投稿征集比赛进行评选更容易参加。 韩涛记者
标题:“悬赏20万 千山风景区“求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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