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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昆明市首届文化市场先进机构“30”评选活动在这里开始。 活动评选出“知识产权保护公司十佳”、“阳光娱乐公司十佳”、“网络文化经营公司十佳”,规范文化市场,繁荣文化产业,范围在全国属首次。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日益增长的文化诉求也日益突出,文化市场成为大众实现文化权利、享受文化娱乐、提高文化素养、满足精神文化诉求的重要渠道。 健康繁荣的文化市场已成为衡量城市经济、文化生活水平的重要标志。
此次活动以“用评选、鼓励的方法规范文化市场,繁荣文化产业”为目的,以“管理快速发展,服务繁荣”为主题,评选时间为4个月。 涉及昆明音像出版、图书零售、印刷公司、歌舞厅、夜总会、卡拉ok、营业性演出单位、网吧、网络文化公司、电子游戏室等公司。
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长朱金玉说:“此次评选涵盖了昆明市文化市场的所有公司,范围之广在全国属首次。 执法部门也要创新管理方法,扩大管理思路,从“刚性监管”到“柔性手段”,用评选、奖励的方法督促和不断提高公司完整的自身。 ”。
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局长励忠教说,这次评选是昆明建立文化市场管理长效机制的具体行动。 “通过这次评选,公司要在今后的文化经营活动中,以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为自己的社会责任,逐步发挥文化公司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 ”
近年来,昆明文化市场不断兴起并迅速发展,形成了多门类、多元化、多形式的文化市场体系。 目前全市共有各类文化经营项目8102家,歌舞厅、网吧、音像、图书等文化经营单位向连锁化、规模化、企业品牌化方向快速发展。 据统计,2009年,昆明市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180.44亿元,占gdp比重达8.53%,居全国首位。 (顾一航)
标题:“昆明文化市场“淘金” 推高质量文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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