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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正在审理中,电影院后面,徐院长经常在听。

背着行李箱的老人告诉记者,他非常喜欢认真浏览法院的推进栏,用类似法院的方法推进法律。

公司的电影院,国徽,几张桌子,这是一个简单的法庭,西山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们开始审理案件。

4月13日上午9点30分,阳光明媚,昆明市西山区海口街办事处云光企业电影院内外热闹非凡,这是西山区人民法院“开展阳光司法审判进入民众”系列活动之一的厂矿开庭。

昆明市老工业基地海口附近有许多工厂,法院开庭,附近工人和当地村民纷纷旁听,近千电影院客满,听说电影院外法院推广栏旁也挤满了认真阅览的群众。 9点15分,中巴车悄悄停在电影院门口,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许前飞带领相关院领导和业务法庭庭长下车,来到电影院后面,轻轻坐下,开始认真旁听。

“阳光司法:大法官的庭审旁听”

这次公开开庭审理的是故意伤害案件,案件不多也不复杂,被告人陈某本来劝他吵架,结果难以控制自己的感情,动手伤人故意伤人,被害人轻伤,被害人重伤。 基于被害人自首、道歉态度、被害人了解和赔偿力度等理由,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时,提出了判处被告缓刑的量刑建议。 最后,法院经过审理,对被告陈某作出判处2年有期徒刑、2年缓刑的判决。 法庭宣判后,审判长在现场就该案的判决作出判决后,消除了疑虑。 身边发生的榜样是在家旁边审判,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说明,通过这种方法,旁听的人很感兴趣,举手就相关法律问题向法官提问,现场气氛非常热烈。

标题:“阳光司法:大法官的庭审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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