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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昆明市清水海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与会的21位听证代表就《条例(征求意见稿)》发表讲话,认为要保护清水海,必须首先妥善安排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 以牺牲当地人的利益为代价,清水海不太容易保护。
来自寻甸县甸沙乡的张学云代表表示,甸沙乡位于清水海一、二级保护区内,涉及群众5000多人,根据保护条例,他们禁止养殖。 不能耕作的牛,今后栽培必须采用机械耕作,光机械耕作费用一年就要花3000万元以上。 另外,以每天每人平均吃200克肉计算,禁养后,5000多人每年买肉的这笔支出约为350万元,政府应该在补偿中,考虑当地群众的支出和损失。 来自寻甸六哨乡的李昌宏代表表示,整个六哨乡都在保护区内,涉及1.2万人的生产生活,但条例中提出了保护区内的一点禁止条款,在实施中很难操作。 例如禁止含磷洗涤用品、禁止采用废弃农药等。 马兴留代表认为,清水调水直接影响了缅甸2万人的生活,间接影响了20万人的生活,因此,《条例(草案)》必须充分考虑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快速发展,将水源区人民群众的生存、快速发展纳入国家经济快速发展计划 王彦祥代表认为,为保护清水海而建造纪念碑和制作一些警告板很容易。 如果当地人民群众不经济,保护清水海的工作就不太容易。 肖火明代表也认为,在实施清水海调水时,要妥善安排保护区内群众的生产生活,让人民放心,民生得到妥善处理,条例才能贯彻实施。 马仲敏、许加龙代表认为清水海的管理一定要确定责任单位,替代水源和水库的建设一定要落实。 并提出水源补偿经费应来自市自来水企业原水销售。 (昆明日报记者马雪荣)
标题:“《昆明市清水海保护条例》24日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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