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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卫生部、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知》,今后,医闹、号售人员将受到治安处罚,被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在云南省省级医院医务部工作的医生也表示,如果用强制措施拘留涉嫌“医疗纠纷”的患者家属,会引起更大的社会矛盾吗?
医院:如何与家人谈判是最大的挑战
昨天,在阅读了《通知》的所有复印件后,云南某三甲医院医务部主任表示,处理当前医疗纠纷的三种方法中,司法途径较长,患者耗不起。 行政调解又得不到家人的信任。 医患双方的协商处理,本来就是对立面,所以经常激化矛盾。 长期以来,“大骚动大处理、小骚动小处理”的潜规则形成了。
“拘留涉嫌医疗纠纷的家属,不能从根本上处理医疗纠纷,”昆明医科大学某附属医院医务部主任昨天说。
并且,在第三方处理医疗纠纷的新政还不成熟之前,如何引导情绪激动的家庭进入谈判桌,仍然是医院面临的最大课题。
? ? ? ? 警察:拘留医生的家属根本无法处理纠纷
“现在医疗纠纷的矛盾很突出,我认为有必要这样告知。 ’昨天,昆明市公安局信息发言人姚志宏表示,由于有相关法律法规,已经对医务行为做出了规定。 因为这个“告知”起到了强调的作用,促使公安部门慎重解决医疗纠纷。
姚志宏坦言,对职业医生骚动的打击,昆明警方从来不插手。
但是,当患者家属发生医疗行为时,警察的执法也非常不自然。 他表示:“在解决医疗纠纷时,警方将说服双方依法处理。” 警察只能向家人讲法律,把双方拉入谈判桌上。
“如果按照相关要求拘留有医务行为的家属,就不能从根本上处理医疗纠纷。 我们也希望权威的第三方解决医疗纠纷,警察的处置也会方便一些。 ”。 姚志宏说。
律师:现行的“公力救济”缺乏实效
“医患纠纷已经到了这一点整顿的时候了。 通告很有必要,也很及时”昨天,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曹庆勇说。
曹律师表示,长期以来,警方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将最多人赶走,但警察一走,闹事的人再次聚集起来闹事。
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家属向医院咨询,医院对待纠纷的态度,常常是决策事件走向的关键。 很多时候,一点医院无法面对纠纷,不是以正确的方法处理问题,而是要承担责任、拖拉、态度傲慢粗暴,患者要做出伤害医生等极端行为来表达权益的需求。
医疗纠纷发生后,缺乏可以及时介入的第三方机制。 例如,鉴定结果不仅难以成为患者信服的证据,而且诉讼周期长,患者很可能失去耐心。 现实中,通常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担任“第三者”的角色,从与医疗部门的所属和管理关系来看,也不容易取得患者的信任。 制度设计缺乏“润滑”,医患双方只有在强烈的“摩擦”中双方败北,没有真正的赢家。
患者为什么不愿意通过诉讼手段处理纠纷? 因为诉讼程序较多、规则繁琐、价格昂贵、耗时长,而且法院解决医疗纠纷比较简单。 原因是医疗纠纷的专业性很高,在司法实践中,法官的判决多根据鉴定的结论。 鉴定的结论本身受到质疑,即使在审判中也很难说服患者。 不同法院,甚至不同法院的法官标准也不同,影响医务人员双方,特别是患者一方对诉讼的信任和选择。 患者选择“私力救济”的主要原因是目前的“公力救济”相对无效、价格高、周期长。 (首席记者侯玉才)
标题:“昆明市公安局信息发言人:急盼权威第三方介入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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