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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局长(主任)接待日”的受理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项的通告

进一步做好“局长(主任)接待日”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处理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或问题,不断促进机关作风转变和行政效能提高,使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及时比较有效地解决,目前昆明市部分单位和

一、“局长(主任)接待日”为每月10日,接待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昆明市公安局和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每月10日和25日两次接待,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每月25日接待,

二、“局长(主任)接待日”遇到国家法定假日的,照常接待

三、“局长(主任)接待日”工作人员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市长热线电话办公室进行监督检查,受理部门开展接待工作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信息媒体的监督。 日工作人员咨询投诉电话: 12345,3968910。

附件:下载《昆明市部分部门“局长(主任)接待日”新闻表》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

标题:“昆明市关于局长(主任)接待日关联一些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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