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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速读:近两个月来,昆明频繁发生游客用餐后身体不适的情况。 日前,昆明市各相关部门联合召开会议,要求今后昆明旅行社必须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餐饮公司签订旅游供餐合同,并要求各旅行社以“qs”标识携带游客购买的食品。 市疾控中心也发布了《夏季防病指南》,为游客防病征集。
日前,40多名从上海、江苏等地来云南旅游的游客,在石林到昆明途中的餐厅吃了午饭后,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相继住进昆明市官渡区人民医院。
不买露天食品
现在很多游客相继出院,剩下的4人也从官渡区人民医院转移到了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 患者齐入院后,她多次出现呕吐症状,说至今仍不能吃东西。 我向主治医生询问了齐先生等人的病情是否食物中毒,主治医生说现在医院没有官渡区疾病控制中心的检查报告,所以暂时被诊断为“急性肠胃炎”。
为了比较有效地预防和控制旅游队伍“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日前组织了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昆明市旅游局、各县区旅游局、旅行社、旅游领域协会及部分酒店的负责人,召开了旅游领域食品安全培训工作会。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昆明市旅游局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各旅行团必须在思想上、行动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工作人员的落实。 各旅行社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餐饮公司签订送餐合同,要求现场核查送餐公司经营地址、环境卫生、服务人员素质现状的旅行社应当如期现场核查旅游送餐公司的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情况,由导游自行预约送餐的, 带游客购买食品时,必须标注“qs”,保存购物证明的导游必须向游客推广食品安全知识,不在无证餐厅用餐或随地购买摊位食品的导游经常询问游客饭后的感受。 发生“食源性疾病”时,应当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取证工作。 另外,参会的酒店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组建食品安全从业人员。
旅途中要注意肠道疾病
昆明市疾病控制专家介绍说,发生一系列游客食物中毒事件的元凶可能是微生物污染食物,引起游客肠道疾病。 对此,昆明市疾控中心近日发布了《夏季防病指南》。 根据该指南,痢疾、甲肝、戊肝、伤寒、副伤寒、细菌性食物中毒、寄生虫病等疾病有胃肠道不适症状,如恶心、呕吐、腹泻、腹痛或腹胀、食欲不振、乏力、发烧等,尤以呕吐和腹泻最为普遍。 旅途中,如果吃水源不足、卫生条件得不到保障、被病原菌和寄生虫卵污染未洗净的生瓜果,容易引起肠道传染病。 因此,旅行中首先应该“从嘴里生病”,因为一旦发现腹泻等症状,就必须马上吃药,或者去看医生。
专家建议市民和游客,经常出差或外出的旅游者,携带一点清热解毒、化湿止泻的中药,如藿香正气散(水)、香连丸等,或带一点肠道抗菌的西药,如布洛芬、黄连素等,对预防肠道传染病有一定的 (昆明日报记者廖晶蓉徐婕)
标题:“游客在昆就餐不适事情屡发 导游不得私自为游客订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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