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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业委会任期到了,街道发了4次公告,要求业委会委员交出业务,但业委会主任不想退位,先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 对此,在关春苑区的诉讼中,有居民认为,业委会主任实行“家天下”,以业委会的名义侵占公共利益。 虽然反对者不少,但是业委会主任仍然重申,根据相关规定,自己的任期应该是五年而不是三年。 昨天,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 ? ? ? 一些居民投诉业委员会主任有权力要求我
2007年,春苑地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三年任期到来。 经选举,小区业主祝愿某成为新业主委员会主任,任期3年,自2008年7月15日起至年7月14日止。 为祝某就职后的第一件事,是雇佣自己的父亲,担任修业委员会财务省的出纳。
小区所有者张惠兰说,在随后的三年里,“春苑小区业委会成为祝氏父子的天下,两人以业委会的名义侵吞了公共利益。”
张惠兰等多位业主在西山区政府和西苑街道提交的通报书中表示,“年3月,园区内张贴公告,业委会以招商的形式改造了园区公共设施。 许多业主认为,这未经他们同意,是“违法行为”。 ”。
对此,祝某表示:“我们是按照法律程序工作的,利用外来资金维修全体业主的公共设施。 招商维修后,设施并未全部免费开放,只有部分开放,其他部分为弥补旧小区的其他维修费用而受益。 ”。
? ? ? ? 市镇发布四次公告解散业委会
年7月,伴随着谴责的呼声,祝愿某个任期到来,但不想“下台”。 “根据住建部制定并自年1月起实施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定》的相关规定,业主委员会的任期不超过原规定的3年,不超过5年。” 也就是说,祝某想工作到去年7月。
“怎么办,任期只有三年,不能让祝某随意延长两年”看到有人不愿意“下台”,一群业主向西苑街道办事处投诉。 去年7月21日,西苑街道办事处发布《公告》(第一号),通知小区业主,春苑业主委员会将自动解散。 7月25日,西苑街道办事处、西山区住建局发布《公告》(第二号),告知小区业主,春苑社区居委会在街道运营、住建局指导和监督下,代片区主委的职责。 8月1日,西苑街道办事处、西山区住建局发布《公告》(第3号),告知小区业主,业主委员会将文件、印章和其他财产交给春苑社区居委会托管。 8月9日,西苑街道办事处、西山区住建局发布《公告》(第四号),告知小区业主,业主委员会及业委会委员确定移交业务。
标题:“街道办4次公告解不散业委会 业委会主任要求再干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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