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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昆明市公安局获悉,晋宁县晋城镇发生多人失踪事件后,公安部和云南省委政府高度重视。 公安部派出刑事专家工作人员小组和案件监察组,与当地公安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案件侦查和责任跟踪工作人员。 经过连日的紧张,目前对此事件的责任调查已经结束。 根据认定的责任事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云南省公安厅提议,根据法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向有关部门对12名责任民警提出如下解决办法。

“晋宁系列杀人案12名民警被严肃追责”

上届免职的晋宁县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达琦明和晋城镇原党委副书记、晋城派出所所长赵会云分别给予行政撤职、留党2年处分和行政开除、开除党籍处分。 对晋宁县公安局副局长张平给予行政撤职,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晋城派出所教导员李红明、副所长田春对行政撤职、留党给予1年处分的晋城派出所副所长杨志、黄德林和民警陈华云、田坤对行政记给予了较大的过处分。 对晋城派出所民警张芮、陈跃飞、李加平给予行政记录处分。 (昆明日报)

标题:“晋宁系列杀人案12名民警被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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