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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8岁的孙老伯非常喜欢旅行,平时喜欢看旅行方面的书。 据孙老伯说,自己每年都计划自助旅行,每次回来都很健康,身体很结实。 但是去年12月底,孙老伯跟着《东南亚旅行指南》去老挝万象时,书中记载的三个景点都在越南而不是老挝,孙老伯的旅行计划被打乱了。 回国后,孙老伯一口气把书店告上了法庭。
近日,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调解了这起客户权益案件,出版社主动道歉,当场赔偿孙老伯4700元的损失。 被告方面表示,今后如果顾客遇到同样的情况,将积极与出版方协调信息表达,帮助顾客处理问题。
年12月,孙老伯在无锡的一家书店购买了《东南亚旅游指南》(以下简称旅游指南)。 据导游手册介绍,孙老伯计划先参观老挝的“巴亭广场、独柱寺、还剑湖”3个景点,然后再去缅甸的仰光,为期15天的海外旅行。
万事俱备。 年12月29日,孙老伯从无锡乘飞机来昆明,购买了去老挝境内的公共汽车票。 年1月1日,孙老伯抵达老挝万象。 第二天,孙老伯玩了湄公河。 按计划,同月3日,孙老伯本打算借自行车前往万象的“巴亭广场”,但让孙老伯感到无聊的是,自己兜风也找不到书的景点。 这时,孙老伯看到中华商会,进去询问后,孙老伯得知万象没有巴亭广场、独柱寺、还剑湖三个景点。 这三个景点在越南。
回到酒店后,孙老伯有点失落,但考虑到自己要去仰光,去售票处买了机票,但售票员告诉孙老伯,除非换乘曼谷和昆明,否则万象没有直飞仰光的飞机。 这吓了孙老伯一跳。 “书上明明写着&lsquo。 晚上住宿万象,早饭后去仰光,玩景点。 如果没有直达航班,中途要消耗六七个小时。 怎么当天能去仰光玩? ”。 孙老伯再三确认后,得到的回答依然相同。 考虑到转机到曼谷和昆明需要办很多手续,加上手头的钱有限,孙老伯暂时改变了旅行计划,在万象的其他景点玩了几天。
1月6日,孙老伯乘坐巴士回到昆明。 之前在昆明买的15日飞无锡的特价机票无法签字和返还,所以孙老伯留在了昆明。 之后,孙老伯又临时去大理和丽江玩,15日乘飞机去昆明回无锡。
考虑到这次的日程和以前的计划大不相同,孙老伯很生气。 孙老伯认为,由于图书复印的失误,发生了这次乌龙事件。 为此,孙老伯向法院起诉书店,要求返还购房款、交通损失、住宿餐饮等共计4700元。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承包法官组织了双方的质量证书。 原被告就孙老伯购买的图书在顾客权益保护法及其主张的各项损失与图书复印错误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争论焦点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法官认为孙老伯控诉的图书副本与旅行路线错误是否有必然联系,也只是片面阐述了旅行路线的计划,没有证据。 孙老伯提供的发票也不齐全,其中一部分还涉及外语,要鉴定就要花很长时间。
因此,负责法官决策组织的调解。 与出版社取得联系后,出版社主动向孙老伯全额赔偿,并就书中的错误部分向孙老伯道歉,但书店也表示今后将积极充当客户与出版社之间的桥梁,孙老伯也了解到这一点,要求法院解约。
很少发生这种因旅行指南复印错误而打乱网民旅行计划的事件。 但是,这个事件的特殊之处在于,当事人是近70年的老伯,无法上网,获取新闻的方法很单一。 图书出版管理规定并未确定图书复印错误对网民的损失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图书是否适用顾客权益保护法在学理上存在争议,网民遇到这类问题,可以根据《侵权责任法》直接起诉出版社。
标题:“越南景点穿越到老挝 六旬翁旅游回国后起诉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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