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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清明节的临近,全市烟花爆竹的销售、发射进入高峰,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确保群众清明祭典的安全、秩序,昆明市各级安监部门确定,禁止在墓地山上、墓地烧香、放鞭炮。 墓地、骨灰存放场所在指定场所焚烧燃烧。
目前,昆明市安监部门加强烟花爆竹运输、烟花爆竹批发公司的监管,开展许可零售经营单位的检查,对有潜在风险的命令及时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立案查处。 加强基层监管力度,落实要点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的安全监管责任,坚决查处违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储存。 必须遵守值班岗位,完善应急预案。 认真落实全天候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系畅通。 制定完整的应急救援预案,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记者庞继光)
标题:“昆明安监确定禁止在坟山墓地燃放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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