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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昆明市快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从去年1月1日起,全市医疗垃圾处理价格将实行新的收款标准,有固定病床的医疗机构将根据床位数由2.15元/床位日调整为3元/床位日。

负责处理医疗垃圾的环保公司近年来连续亏损,根据医疗垃圾处理价格的监审结论,经市政府同意,市发改委对全市医疗垃圾处理价格进行了调整。 经调整的医疗垃圾集中处置收款仍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医疗机构分类收取。

有固定病床的医疗机构按床位征收,无固定病床的医疗机构按定额征收,其他医疗机构按重量征收。 具体标准为,有固定病床的医疗机构每张床调整为2.15元/床日至3元/床日。 无病床或临时(检查床)不足5张(含5张)的卫生院(保健院)、门诊部(所) (含厂矿企事业单位、社区和民办医疗结构)、计划生育门诊等按营业面积大小定额领取。 药品研发(生产)、中心血站、医疗科研机构、动物研究所等其他医疗机构或产生医疗垃圾的机构,以及《国家医疗服务分类清单》中记载的医疗垃圾,按医疗垃圾重量支付处置费,从3.65元/公斤到3.72元/份。 实行重量回收的医疗机构本年度征收处置的医疗垃圾量不得低于上年度征收的医疗垃圾量。

“明年全市医疗废物处置价钱执新标 医院每床每天收3元”

值得注意的是,医疗垃圾集中处置政府指导价包括收集、运输、储存、处置环节的价格费用,医疗垃圾处置公司可以与产生医疗垃圾的医疗机构在指导价上、下10%的浮动范围内签订合同收取。 此外,医疗垃圾处理价格已经计入医疗服务价格,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政府指导价格标准缴纳医疗垃圾处理费,各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在医疗服务价格之外向患者加收任何费用。

“明年全市医疗废物处置价钱执新标 医院每床每天收3元”

新的收款标准将从每年1月1日开始适用。 (昆明日报记者殷雷)

标题:“明年全市医疗废物处置价钱执新标 医院每床每天收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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