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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问和审判未成年人,监护人必须出席。 这是今年实施的新刑法的规定。 日前,西山检察院处理盗窃案,司法所工作人员作为“临时家长”旁听。 这是全市发生的第一起“临时父母”参与讯问未成年人的事件。

柳某今年16岁,经常办碰小偷的案件。 今年年初,他和袁某、李某、赵某(三人另案解决)一起玩,花光了钱,很头疼。 1月13日凌晨,4人来到高岭新村一带,打碎了10多辆车的玻璃,偷走了车内的财物。 4人在逃离现场的途中被公安机关逮捕。

“昆明:“临时家长”首例陪护讯问”

西山区检察院将接手处理此案。 根据新刑法的规定,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应当通知未成年人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出席。 但是检察官在通知柳某的监护人时遇到了问题,柳某很久没有和父母联系了,唯一知道的表姐也不知道他的监护人在哪里。 为了维护柳某的合法权益,根据检察院和派出所的信息,在讯问柳某时,邀请了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作为“临时监护人”,参加了讯问。

“昆明:“临时家长”首例陪护讯问”

在讯问中,检察官抓住机会让柳氏做思想工作,让柳氏明白尽管有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但犯了错误一定要悔改,否则“一生陷入黑暗”,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且,法律 由于感化,柳某本来情绪低落,审问非常顺利。 (昆明日报首席记者雷晴通讯员刘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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