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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监局近日发布了昆明市乌蒙乡“206”12人死亡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调查组建议对乌蒙乡政府乡长刘云等5名乡镇干部给予相应处分。 肇事的李九红司机不仅酒后驾驶,还超载了,但他在事故中死亡,将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事故:巴士坠落悬崖12人遇难
今年2月6日13时20分,昆明喂甸产业园区和舆子山旅游开发区(以下简称“二区”)乌蒙乡境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李九红驾驶“昌河”牌小型面包车,载15人(核载6人,超员9人),拟由乌蒙乡基鲁村委会前往施宽村委会小街,车辆从基鲁村委会出发后行驶约1.5公里,下午1点30分左右乌蒙乡基鲁村委会施宽村
据悉,该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为230万元。
原因:客车超载是主要原因
调查小组调查后认为,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事故路段山陡、路面狭窄,汽车严重超过核定载客人数,驾驶人李九红酒后驾驶,车辆无法继续爬坡行驶时,采取了措施,导致车辆滑落,是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李九红驾驶核载6人的车辆严重超员是事故的主要原因,酒后驾驶车辆和陡坡道路车辆不能继续上坡行驶的,采取不恰当的措施是事故的次要原因。
建议:处置5乡镇干部
省政府“20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责任事故,形成了事故责任认定和解决建议:李九红、肇事车司机对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直接负责,其行为为交通事故罪,因事故死亡,未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部门追究机动车的
顾军乌蒙乡武装部长在乌蒙乡党委开展年春节及“两会”期间,在安全隐患排除整治工作中,任基鲁领域职工小组长表示,监督检查不深、不细、不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的指导责任,建议对行政给予处分。
廖双全乌蒙乡派出所所长、分管乡交通安全等工作人员。 不能实行交通安全制度,不能监督管理辖区内的车辆,督促检查。 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的指导责任,建议对行政给予处分。
张孝海转龙镇副镇长在担任交通科业务期间,未着力对基尔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施工人员对工程路段安全通行管制不到位。 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的指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刘云乌蒙乡政府乡长,作为乡安全生产的首要负责人,未能落实乡镇政府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有组织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事业比较不强,检查力度不够,没有采取有力措施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的指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赵永平“二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负责交警大队的工作。 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难以落实,对乡村道路指导管理不到位。 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的指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记者熊波李超)
标题:“乌蒙乡重大交通事故报告公布 5乡镇干部将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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