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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四川宜宾西客站。 上午11点40分左右,伊良兼职的杨仕成抢了3张火车票离开车站,但出乎意料的是,30分钟后,他和自己的姐夫、另一个工人和宜宾去彝良的火车。 但是到了昨天,他们还在宜宾。
一不小心,32510元的现金不见了
从购票处出来,杨仕成直接向工友和姐夫的位置走去,他们在不远的酒店门口等着他。 杨仕成记得那天很热,让他很烦躁。
会议结束后,三人计划出发。 那时杨仕成意识到东西减少了——以前放在他姐夫身边的包不见了。 那个黑色肩膀的背包是这一行最贵重的东西,里面除了衣服、鞋子之外,还有32510元的现金。 其中几千元是姐夫的,剩下的大部分是其他工人请他们带回家的钱。
包不见了,三个人一下子慌了,包括去他们后面的酒店提问,开始找了四次。
“晚了,被人抢走了”的酒店工作人员在询问他们的情况时这样回答。
原来,杨仕成买票的时候,酒店里有两个老人在吃饭,他们的行李放在地上,紧挨着杨仕成等人的黑色背包。 就在那时,贝克的车从酒店来了,一个年轻人下了车。 “父母,快吃吧。 我们必须去筠连县。 ”。 之后,年轻人把老人身边的行李全部拿上车,包括那个黑色的背包。
“那你为什么不提醒我? ’杨仕成惊讶地生气了。
“你们没有在我这里吃饭。 我们没有义务照顾你。 ’酒店的工作人员不这么认为。 杨仕成只好拿起电话报警。
为了回收背包,三个人连火车票都来不及还。 但是,直到昨天,丢失的背包还没有声音。
宜宾警方认定此事“丢失”
报警后不久,警车来到焦急万分的杨仕成身边,将他带到宜宾翠屏区西郊派出所了解情况。
“他们朝筠连方向走了,你们能让我们中途停下吗? 出费用,我们可以减少一点损失。 ”。 杨仕成提出要求。 但警方表示,没有证据,他们无权这样做。
之后,警方调查了监控录像,但由于距离较远,摄像头也没有拍摄到车牌号码。 负责此事的警官古家华认为,在与酒店工作人员沟通信息后,杨仕成说的“背包不见了”的经过基本属实。
“应该说这个金额足以立案”,但是古家华认为,只有杨仕成的一种说法,钱的金额最终无法明确。 另外线索也不够,只知道别克车,但没人看车牌。 古家华把这件事当作“丢失”,说在公共场合监视自己的行李是人人都知道的常识。
“没有起草。 我没有收到过收据。 ’杨仕成确认警方没有立案,但他无法理解。 警察为什么不立案?
宜宾翠屏区另一派出所民警表示,“此事被认定为丢失、非刑事案件,不予立案。”
律师认为只要不是丢失就足以立案
对此,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的孙文杰律师认为,这不能说是丢失。 “如果不知道这个包丢在哪里的话,可以说是丢了。 但是现在我知道包被别人拿走了,所以必须立案。 ”。
孙文杰认为,如果拿包的人怀有恶意,就必须立案。 “即使他不小心把包拿来了车,你对这个东西也没有所有权。 发现错误后,你有归还的义务。 否则,就会被劫持。 如果没有归还的意愿,这种行为也有犯罪嫌疑,应该立案。 否则,小偷偷了被抓了,就说自己错了。 ”。
现在杨仕成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 他决定了尽快回彝良。 因为他们已经很害羞了。 而且,他和她的丈夫之后必须打工以弥补损失。 杨仕成向其他两人抱怨说:“他们第一次出去打工,是笨蛋。”
这三万多块钱,是从年初打工攒到现在的,名副其实的“血汗钱”——他们一直在宜宾的砖厂做装卸工,每人装卸一万多块砖,一块砖赚1.3美分。 (记者赵航)
标题:“彝良打工者在宜宾丢了半年工资 当地警方却不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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