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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44岁的央企副总经理王伟因两次强奸入职不到半年的24岁女下属,因终审被判刑13年。
终审法院认为,王伟采用了利用暴力和职权形成的精神压力,强行与受害者发生关系,给对方造成了精神障碍。
审判中,王伟的辩护人对证据提出了许多疑问,但未被法院采信,目前王伟本人正在研究投诉。
受害者:
准备录音,取证没做好
“你刚到单位,对情况不太了解,工作和生活有什么困难都会帮助你。 ’年1月,刚进入某中央企业的小莉,听取了王伟的特别照顾。 同年5月,王伟拿到了一点企业机密文件,以有助于莉提高业务能力为由,带莉到海淀区高尔夫球场附近的森林。
根据莉的证言,年6月3日,她和王伟分别开车来到见面的地方,然后坐在王伟的车后面。 结果,王伟直言“我早就看到你了……”。 随后,王伟将车反锁,扑向后座。
李先生在第一次事故后,最终说:“王伟是公司的副社长,我不想冒犯他,而且自己在公司工作。 被同事知道了没面子,也不能呆在公司里。” 于是,她没有马上报警。
6月4日是王伟的生日,莉和王伟以再送生日礼物的名义,约好了6月7日再见。 就在眼前,莉准备了录音笔。 “这种情况再次发生是可以记录的。 将来,王伟可以为难我,以此为依据不让他下岗。”
见面后,王伟又要求和小莉发生关系。 期间,莉接同事电话时,不小心碰了包里的录音笔,被迫中断录音。
根据莉女士证言的细节,她反抗时,王伟的精液可能还留在座位下面。
经过这两次经历,小莉觉得:“年轻的女职员,遇到这样有力的色魔,在企业里‘是上床还是下岗’的痛苦伴随一生。”
于是,莉决定在事件发生后一个多月报警。 另外,小莉被精神病司法鉴定为外伤后紧急障碍,患上的精神障碍与强奸有直接因果关系。
辩护人:
为什么要像强奸一样多次见面
王伟在事发后否认强奸,称与莉的接触“有助于提高她的工作能力”,想和女性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双方拥抱过一点,但没有发生性关系。
由于小莉举报案件已过去约50天,检方指控的强奸证据是否成立是案件的关键。
检方提交的证据除了女方、女方家属、同事等语言证据外,还有从王伟单上提取的精斑检测报告。 公安部物证检验报告显示,送检样本来源于王伟的可能性为99.999999%,不排除包括小莉在内的dna分型。
王伟的辩护人在法庭上指出:“汗水和手臂的脱落细胞也有可能混入dna中。” 另外,辩护律师承认,事发前后,双方都见过几次面,每次都在约定的地点坐车见面。 “如果是强奸,为什么又见面了?”,“如果利用职权构成精神压力,就会造成精神压力。”
法院:
被告人采用“职权胁迫”
法院没有采用辩护方的说法,现有证据认为王伟违背女性意愿,采用利用暴力和职权形成的精神胁迫手段,两次强制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王伟足以构成强奸罪。 关于受害者报警延迟的事情,法院采信了受害者同事等的话,认为莉刚进入社会,不想以单纯的性格报警。
考虑到最终本案造成了小莉精神应急障碍的严重后果,法院终审判处王伟有期徒刑13年。 (以上人物均为假名) (记者张媛)
标题:“央企副总强奸女下属致其患精神障碍 获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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